上诉庭判当官不能告媒体
律师澄清纳吉用个人名义
刊载: Mar 9, 2016 12:19 PM | 更新: Apr 1, 2016 7:41 PM
法庭裁定为官者不可以诽谤罪名起诉媒体,但首相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却认为,这对纳吉涉身的案件而言,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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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为官者不可以诽谤罪名起诉媒体,但首相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却认为,这对纳吉涉身的案件而言,影响甚微。
哈法里占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外受访时说,纳吉起诉他人的案件,包括在2014年5月30日控告《当今大马》诽谤,近乎全是以个人身份提呈,因此不受上述裁决束缚。
“安南耶谷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是有所区别的,因为这涉及他(彭亨)州务大臣的职责。”
“至于我当事人的案件,(诽谤诉讼)是以个人身份提出。”
无论如何,他认为,法庭上述裁决得以保护媒体,因此深表欢迎。
“除了起诉《当今大马》与《哈拉卡》以外,他(纳吉)没有控告其他媒体。”
起诉《前锋报》不果
去年12月5日,安南耶谷入禀法庭,起诉《前锋报》在2014年11月9日,在“阿旺士拉末窃窃私语每周分析”专栏,刊登一篇题为《安南很厉害吗?》(Hebat Sangatkah Adnan)的文章。
他要求《前锋报》普通赔偿、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利息和堂费,以及他所认可的道歉方式。
不过,上诉庭上周 裁决 ,除了针对个人名声的诽谤,当官者不能起诉媒体诽谤。
上诉庭也批准前锋报大马有限公司撤销此案的申请,并谕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费。
去年,《当今大马》英文版整编和刊登读者点评登嘉楼州政权危机的留言,致使纳吉不满, 起诉 《当今大马》诽谤。
纳吉也 起诉 伊党党报《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Harakahdaily)总编辑道菲雅耶,在一个大马发展公司的资金课题上诽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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