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鲁挑起检长任官企董事
部长强调符合规定没违法
刊载: Mar 22, 2016 12:00 PM | 更新: Apr 6, 2016 12:45 PM
总检察长阿班迪受委官联公司董事,掀起争议。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证实,阿班迪成为朝圣基金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和高等教育基金局董事,但强调并无违法。
国会报道 总检察长阿班迪受委官联公司董事,掀起争议。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证实,阿班迪成为朝圣基金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和高等教育基金局董事,但强调并无违法。
南茜昨日给予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的书面答复表示,“若一人符合朝圣基金局法令第6条文的规定,法律没有禁止任何人获得部长委任,成为该局董事。”
她续称,《199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和《1997年高等教育基金法令》清楚阐明,总检察长自动为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和高等教育基金局董事。
避利益冲突缺席会议
南茜(见图)说,法律也阐明,政府首席秘书和全国总警长为当然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董事;而高教部秘书长和教育部秘书长,则自动成为高教基金董事。
“若(在这些机构)会议中出现利益冲突,总检察长可以宣布不参与会议讨论和议决。”
努鲁询问,政府是否落实行政和公务员权力分立,以及总检察长何时出任朝圣基金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和高等教育基金局董事。
警方仍调查一马公司
她也问,为何总检察长宣布关档调查一马公司。而南茜则回应,警方正在调查一马公司,稍后将会把调查报告提呈至总检察长。
阿班迪在宣布首相纳吉在26亿门 清白 无罪后, 遭媒体 揭露 受委为朝圣基金局董事。
不过,朝圣基金局主席阿都阿兹 强调 ,阿班迪提供免费服务,未领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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