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正当警方要求政府提高交通罚款,以降低交通死亡率之际,内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却认为,若部长使用官车处理公务,即使超速,也应该免吃交通罚单。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若部长或副部长能够解释,他们当时正赶赴官方活动,则可通过内部解决这些交通罚单。

他强调,没人可在法律之上,但驾官车办公务则应视作例外。

“我所说的是,法律有例外,有时我们必须赶赴活动。”

“我们是处理公务。谁是警察?政府。谁是部长?政府。若是处理公务,这是我们之间内部解决的事情……当我们处理公务,我们为何要支付(超速)交通罚款?”

惟他强调,绝大部分情况下,官员遵守时速限定。

“我们没有一路狂飙110公里时速,我们有时走50公里时速。”

称私家车会缴罚

以下是记者与诺嘉兹兰的问答摘录:

记者: 有没有任何指南,说明官车可以超速?

诺嘉兹兰: 没有。不能每件事都明文规定啦。比如说,我从一个活动赶到另一活动,迟到了,我超速,被捕后,我向警方解释,我们从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

记者: 你要提升交通罚款,以教育人民,但你……

诺嘉兹兰: 我知道,但若是我个人所为,如我司机驾我私家车,那我就付钱。若是官车,我们向警方解释,我们从一个活动到另一活动。

记者: 之后(不会被罚款吗)?

诺嘉兹兰: 这是公务。

记者: 什么都不需要付?

诺嘉兹兰: 这是政府公务。官车处理政府公务……我们使用(官车)来处理公务,不会也要支付罚款吧?

促部长以身作则

此前,警方声称,目前的300令吉交通罚款额无法阻吓道路使用者,警方正研究司法等程序, 建议 政府调高交通罚款顶额,以降低交通死亡率。

接着,行动党亚沙国会议员张聒翔今早在国会议会厅内提到,正副首相、全体阁员乃至于副部长,应以身作则,不超速。

内政部副部长马希尔则回说,根据法律,超速一举属司机违法。

“交通罚单,或落在司机身上,而非乘客。不是部长或副部长驾驶,而是司机。我想,若有违法则警方会作出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