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45分更新

6年前,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遭警方枪毙,轰动全国。家属之后启动民事诉讼,起诉警方与大马政府等五造,经过多年坚持后终于胜诉!

沙亚南高庭今日宣判起诉人胜诉,并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人,须向阿米奴拉昔家属赔偿41万4800令吉。

法官宣判裁决后,阿米奴拉昔代表律师律师苏仁德兰在沙亚南高庭外受访时,转告媒体这项消息。

“法官裁定,起诉人(阿米奴拉的母亲与大姐)成功证明,答辩人须对阿米奴拉昔之死负责。”

“易言之,起诉人控告政府6年前枪毙阿米奴拉昔,已胜出此案。”

卡立须赔10万令吉

总数41万4800令吉赔偿金当中,时任雪州总警长,即现任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见图)因疏于职守,须支付10万令吉。

15万令吉,则是造成伤痛赔偿,以及加重损伤赔偿。

此外,高庭也要求答辩人须承担5万令吉堂费。

家属相拥喜极而泣

坚持多年终于迎来胜利,阿米奴拉昔的母亲诺西亚与大姐诺阿祖拉在庭外不禁哽咽抽泣,诺阿祖拉更激动得与律师拉蒂花哥雅相拥。

法官阿末再迪(Ahmad Zaidi)宣读裁决时说,当生命受到威胁,警方确有权使用武器,但一切权力皆有其界限。

“因此,问题在于,在此特定情况下,使用枪支是否合理。”

卡立试图掩护警员

法官说,基于证人证词,在追车过程中,警方追击阿米奴车子,并连开21枪时,警方生命并未受到威胁。

因此,他指出,警方开枪一举,实属“疏忽”,违反警察总长指令(IGSO)。

他说,射杀案翌日,卡立召开记者会,宣布在阿米奴车上找到巴冷刀,此举则是“疏于职守”。

“(其声明)意在纠正他们一名警员,即第一答辩人(哲奈因)……他尝试说,他们射击死者有理,因为在他车上找出巴冷刀,涉嫌犯罪。”

“不过,没有证据显示,这把巴冷刀存在。”

若阿米努仍在世……

苏仁德兰说,法官宣布枪毙阿米奴有罪,得以换阿米奴与家人一个清白。

“若他仍在世,他今天是20岁。我们不能把他带回来,至少他的声誉清白了。”

诺西亚与诺阿祖拉也说:“上苍保佑,我们现在能向前迈进了。”

家属控告5造疏忽

2013年4月18日,阿米奴的母亲诺西亚(Norsiah Mohammad,66岁)及大姐诺阿祖拉(Nor Azura,45岁)起诉卡立阿布巴卡、时任沙亚南警长、时任全国总警长、大马政府及巡警伍长哲奈因(Jenain Subi)。

她们指责警方疏忽,开枪击毙死者,而向五造索求约5000万令吉赔偿。

阿米奴是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结果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菅人命。

事发时,阿米奴拉昔仅14岁,还有不到四个星期就要庆祝15岁生日。卡立当时宣称,阿米奴拉昔企图倒车袭警,事后更在车内找到巴冷刀。

2010年5月12日,此案唯一嫌犯哲奈因在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下面控。沙亚南地庭去年9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处入狱5年。

不过,上诉庭已于2013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哲奈因 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