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为阿米奴案道歉辞职
卡立交检署决定是否上诉
刊载: Mar 25, 2016 6:15 PM | 更新: Mar 25, 2016 6:18 PM
沙亚南高庭判少年阿米奴拉昔的家属胜诉后,在野党与非政府组织呼吁全国总警长卡立道歉与辞职。不过,卡立今日一口否决这些呼声。
沙亚南高庭判少年阿米奴拉昔的家属胜诉后,在野党与非政府组织呼吁全国总警长卡立道歉与辞职。不过,卡立今日一口否决这些呼声。
他出席一场活动后,受记者询及时断然表示,自己不会道歉。
“为何我要道歉?我不会道歉。”
针对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主任艾力保森呼吁卡立辞职,卡立则说:“他不是我老板。”
卡立拒绝回应,是否会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他说,这将交由总检察署来决定。
高庭判家属胜诉
6年前,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遭警方枪毙,轰动全国。家属之后启动民事诉讼,起诉警方与大马政府等五造。
经过多年坚持后,沙亚南高庭昨日宣判起诉人胜诉,并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人,须向阿米奴拉昔家属赔偿41万4800令吉。
阿米奴是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结果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菅人命。
事发时,阿米奴拉昔仅14岁,还有不到四个星期就要庆祝15岁生日。卡立当时宣称,阿米奴拉昔企图倒车袭警,事后更在车内找到巴冷刀。
2010年5月12日,此案唯一嫌犯哲奈因在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下面控。沙亚南地庭去年9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处入狱5年。
不过,上诉庭已于2013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哲奈因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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