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受传召传警局录供
李凯伦许愿煽动法废除
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今早到警局录供,助查一宗煽动法令案。由于今天凑巧是他的生日,他许下三个愿望,即早日废除煽动法令、释放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和拯救马来西亚。
李凯伦(见图中)是今早10点在3名律师,即植物园州议员谢嘉平(见图左)、前市议员何良丰和林文明陪同下,到威中警区总部接受警方问话长达一个小时。
此外,共有十多名公正党支持者、行动党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的数名助理,和学运组织秘书李忠伦到场声援。
录完口供后,他与支持者到附近的广场召开记者会和庆祝生日。
煽动法已跟不上时代
李凯伦表示,有人举报他发表煽动性的言论,导致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展开调查。
“其实,警方根本没必要这样做和自找麻烦。因为,此法令不仅跟不上时代和企图钳制言论自由,甚至没存在的必要而应马上废除。”
他提醒,警方应保持中立和把重心放在打击罪案,而不是刁难在野党。
“为何要拆下‘释放安华’的巨型广告牌?需知,连联合国都承认,他是一名政治犯。”
没披露针对哪个言论
谢嘉平表示,警方至今只是要求李凯伦录供助查,未说明会采取什么后续行动。据他所知,警方是根据某人的投报展开调查,但没披露是不是警方自己报案。
至于是针对什么言论,他说,他们也不清楚和感到混淆,因为警方只说,投诉者是针对一些所谓含有“煽动元素”的声明和段落。
“无论如何,政治人物或人民代议士其实只是代表人民发言,比如在一马公司和消费税的课题上。”
“例如,消费税的课题令人民陷入苦难,他们只是想说出人民面对的负担,为何要面对类似的威胁?警方应专注在其它课题,但我们晓得,这不是调查官的错。如果说出人民的心声,对抗一个贪污的政府都被视为煽动,那就由他去吧。”
疑拆安华广告牌惹祸
威中警区总部的调查官哈山莫哈末沙里(Hasan Mohammad Salih)日前致函李凯伦,传召他录取口供。信中只说明,警方正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展开调查,但未阐明是什么案件。
不过据信,这次传召与李凯伦日前发文告谴责,警察强拆雪州“释放安华”的巨型广告牌有关。
他在本月22日发文告批评,警察沦为政治工具的问题日益严重,日前强拆雪州的“释放安华”巨型广告牌的做法不仅不专业,也跟有牌流氓无异。
他也质疑,警察如此劳师动众,是否因为广告牌比罪犯更威胁到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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