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少年阿米奴逝世六周年
自由律师团促警方认错道歉
遭警方枪杀的少年阿米奴拉昔已逝世六周年,其家属虽获得胜诉但却仍未得到警方的道歉,捍卫自由律师团强烈要求警方严正看待错误,正式向家属道歉,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捍卫律师自由团(Lawyers of Liberty)昨晚在隆雪华堂举办“缅怀阿米奴拉昔”论坛,阿米奴家属的代表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aya)要求所有涉事者向阿米奴的家属致歉,为疏忽负责。
“就算法庭已经审判家属胜诉,警方必须为他们的疏忽赔偿,但是这并不代表警方可以逃脱责任,他们还是欠家属一个正式的道歉。”
拉蒂花(见图)也质疑,大马法律明确阐述,警方只能在本身或者他人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才可开枪制服犯人,但阿米奴并未威胁任何人,为何警方就要枪杀他?
“涉及者、政府、总警长至今仍然未对家属道歉,而这一个案件还存在,家属也还在痛苦的活着。”
需成立监督警方机构
另外,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则表示,此案除了让大众对于警察的渎职行为感到哗然外,更印证了大马没有任何一个执法机构可以对付这些涉事者。
“我诚恳的要求,政府必须严正对待此类事件,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死者(阿米奴米昔)的死才有价值。”
他也讽刺,大马虽然作为联合国、东盟等等成员国,似乎是一个重视人权的国家,但却严重缺乏政治改革意愿,无法做出任何改变。
“国家缺乏政治改革意愿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持续关心那些必须得到关注的事件,不要因为另外一起事件就忘记了,就好比大家都关注首相接受捐款26亿,却忘记了一马公司丑闻一样。”
执法需符合人权标准
而促进人权协会(Proham)秘书长德尼森(Denison Jayasooria)则指出,政府在处理人权问题上显得事不关己,而人权委员会帮助政府了解国内人权课题,其常年拨款却遭削半。
“政府除了应该重视人权问题,也应与警方建立起一个标准,执法时必须与符合人权,这才是正常的。”
另一方面,大马人权委员会委员西蒙(Simon Karunagarum)则指出,该组织在上星期已经公布《2015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报告》,显示从2000年至2014年共有255人在警方扣留期间死亡,平均每年17人死亡。虽然该报告指出其中194人因健康问题不治,但这并不代表警方不必负起责任。
“扣留所内的基本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卫生问题,这是我们所要关注的。”
昨晚的论坛吸引约50名公众出席,阿米奴拉昔的家人也在现场。论坛由人权律师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主持。
警枪杀少年轰动全国
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见图)在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
抨击
警方滥用枪械草管人命。
时任雪州总警长,即现任全国总警长的卡立宣称,阿米奴企图倒车袭警,事后更在车内找到刀械。但这种说法遭到同车证人和家属的严厉驳斥。政府在强大舆论压力下,成立一个8人内政部特别委员会来 调查 这起事件。
2010年5月12日,总检察署根据警方调查报告,援引《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正式起诉警员哲奈因(Jenain Subi) 误杀 阿米奴。
唯一被告获无罪释放
沙亚南地庭2012年9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处入狱5年。不过,上诉庭已于2013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哲奈因 无罪释放 。
随后,阿米奴的母亲诺西亚(Norsiah Mohammad)及大姐诺阿祖拉(Nor Azura)是于2013年4月18日以刑事起诉时任沙亚南警长、时任雪州总警长(现为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时任全国总警长、大马政府及巡警伍长哲奈因。
经过多年坚持后,沙亚南高庭于今年3月25日,宣判起诉人 胜诉 ,并谕令卡立等人,须向阿米奴拉昔家属赔偿41万4800令吉,惟卡立事后 坚称 自己不会向阿美奴的家属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