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27分更新

印裔妇女英迪拉与前夫帕玛纳登争子案今日有重大发展。联邦法院允许英迪拉上诉争子案,同时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逮捕帕玛纳登。

联邦法院四司是于今日一致裁决,向帕玛纳登发出拘押令(committal order)。

领审的上诉庭主席劳勿斯在宣判中表示,怡保高庭之前向英迪拉改教丈夫帕玛纳登发出的执行令(mandamus order)仍有效,并指示怡保高庭监督这项逮捕令。

怡保高庭是于2009年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英迪拉,并于2014年9月发出拘押令和取回令(recovery order),谕令全国总警长逮捕帕玛纳登,并将幼女归还母亲。在卡立拒绝执行后,高庭再向警方发出执行令,谕令警方执行上述的两项庭令。

不认同取回孩子庭令

无论如何,劳勿斯说,联邦法院不赞同高庭所发出的取回令,因为这与怡保伊斯兰法庭之前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帕玛纳登的裁决有所冲突。

他说,怡保伊斯兰法庭之前已把孩子抚养权判给英迪拉丈夫,所以怡保高庭当时不应发出取回令。

“当出现两个矛盾裁决时,高庭不应坚持发出取回令。”

民事与伊斯兰庭争议

柏玛纳登(K Patmanathan,现已改名为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是于2009年改信伊斯兰教后,擅自替3个孩子改信,之后更抱走幼女柏珊娜(Prasana Diksa)。

另2名孩子分别是18岁长女和16岁儿子,他们跟随母亲英迪拉(M Indira Ghandi)生活。

英迪拉随后入禀民事法庭,争取三名孩子的抚养权,而虽然高庭已发出训令,但柏玛纳登拒绝理会高庭庭令,不愿交出幼女。

这起争子案随后也引发民事法庭与伊斯兰法庭权限的争议,总警长基于怡保伊斯兰法庭之前已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帕玛纳登,所以阐明警方无法执行高庭庭令,更称警方会保持中立,只会监视孩子状况。

上诉庭去年曾以二对一票,以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改教案为由推翻高庭裁决,英迪拉闻判后情绪激动,接着申请把案件上诉至联邦法院。

驳回上诉庭转交高庭

劳勿斯今天表示,联邦法庭维持高庭裁决,包括上诉庭的少数裁决,允许英迪拉这项上诉。

“我们把此案转交给怡保高庭,监督逮捕令。”

针对帕玛纳登漠视庭令,没有把女儿带上庭一事,法官劳勿斯就在判词中严词批评帕玛纳登。

“法庭及司法行政都不能纵容这种行为。当案件裁决不利于他时,他就拒绝遵守法庭庭令。我们认为他必须被拘捕,(藐视法庭)拘捕令一定要执行。”

“我们下令执行拘捕令,允许(英迪拉)上诉。”

承审此案的其他联邦法院法官包括阿扎哈莫哈末(Azahar Mohamed)、扎哈拉(Zaharah Ibrahim)及阿兹雅阿里(Aziah Ali)。另一名法官阿都哈密(Abdul Hamid Embong)已于本月退休。

英迪拉冀速见到女儿

英迪拉较后在庭外受访时忍住泪水,对联邦法院裁决感到开心,希望能尽速与女儿柏珊娜团圆。

“我希望这能尽速结案,让我能见到女儿。我等这样的裁决很久,7年已过,就只是为了等到一个能让我见到女儿的裁决。”

“为了见到女儿,我得等待7年。最终,我的梦想成真,我希望能尽快见到女儿,我无法形容女儿回到我怀抱那刻的心情,我将会得到真正的开心。”

她也感激律师及媒体,多年来一直关注她这起案。

律师形容乃标杆判决

英迪拉代表律师兼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M Kulasegaran)形容,这是一个标志性裁决,法庭限定总警长卡立必须遵守庭令的宣判,令他惊讶。

“身为公务员,他(卡立)不应质疑,而是应遵守庭令,不管他喜不喜欢这个庭令。既然现在他活跃于推特,他应立即(通过推特)指示其官员逮捕帕玛纳登。”

“公务员不应诠释或预先判断一些庭令。”

他指,帕玛纳登过去7年一直使用同样的电话号码,因此警方不应花太长时间去逮捕他。

“他一直都有联络英迪拉,并维持使用一样的号码。”

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斯顿(Aston Paiva)也说,联邦法院作出重要宣判,因为帕玛纳登的行为不能被接受。

“你不可以绑架孩子并逃之夭夭。这不对,没道德及非法,更重要的是,(法官)劳勿斯说道,由于不断有丈夫这么做,才会导致这些事情重复发生。”

“他们绑架孩子并逃走,对我而言,这违反教义与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