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把椰浆饭买贵1令吉牟暴利,遭罚款4000令吉。沙亚南地庭今天判处一名餐厅业者罚款4000令吉,因为买贵一碟椰浆饭1令吉。

修华(Silva)咖喱屋业主郭比纳(T Gopinath)在聆听法官阿末扎哈里(Ahmad Azhari Abdul Hamid)承认有罪,因为无法出示必要的交易记录,以证明自己的起价合理。

法官也宣判,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14天监禁代替。郭比纳最后选择缴纳罚金。

《马新社》报道,这次罪行发生于2015年6月29日,位于梳邦再也SS15/5A路的餐厅内。

郭比纳在2011年物价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53A条文下被控,而罚则落在第57(b)条文下,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资料,贸消部官员于去年6月29日到这家餐厅临检,发现业者在去年2月把椰浆饭价格从2令吉50仙,调高到3令吉50仙。

在求情时,没有代表律师的郭比纳请求法官轻判,声称自己的生意收入每个月只有大约5000令吉,而且这是他经营餐厅13年以来第一次触法。

控方代表是副检察官卡迪亚尼(A Kathiyayini)。

涨蜜糖价格被罚3万

在同一个法庭,法官阿末扎哈里也裁决另一家公司,即Jaya Grocer超市的业主Trendcell私人有限公司,违反2011年物价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罚款3万令吉。

该公司的60岁董事丁培光(Ting Pooi Guang,音译)承认在八打灵再也Mutiara Tropicana,不合理的把500公克的Sweet Meadow纽西兰蜜糖从28令吉90仙,调高到43令吉99仙。

卡迪亚尼也是本案的主控官,而被告律师是卡立拉苏(V Kaleara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