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夫妇到反贪会录供
男子举大字报力促“锁窗”
傍晚7点40分更新
槟首长林冠英夫妇今早到反贪污委员会录供,以助查他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位于宾鸿路的独立式洋房的案件。
他俩是今早9点35分在3名律师,即哥宾星、蓝卡巴和雷尔陪同下,抵达位于红毛路的槟反贪会大厦。
由于他们的官车获准直驶入槟反贪会大厦范围内,因而未下车向媒体发言。
当时,一名自称为慕欣(Muhsim Latheef)的男子在旁高举写着“反贪会,请锁上窗口以确保我首长的安全,锁窗!”字眼的字报。
受记者询及目的时,慕欣只表示,“首长只有一位,请爱惜他。”
需两天时间录取口供
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于大约9点50分向守候在外的媒体表示,反贪会需要两天的时间向林冠英夫妇录取口供。
“相信录供程序即将开始至下午1点午休为止,然后2点半再继续。今天录不完的话,明天就需继续。”
被询及林冠英会否被提控,他说,目前尚处于调查的阶段。
"是否会被提控,我不晓得。"
今早,林冠英是由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陪同录供。而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则负责陪周玉清录供。
逗留大约7个小时
林冠英夫妇在反贪会大厦逗留大约7个小时后,于傍晚7点23分乘坐官车离开。
哥宾星之后向记者披露,反贪会今天已记录完周玉清的口供,唯林冠英的部分尚未完成,明早10点需重返反贪会继续接受录供。
“除此之外,我不能评论。”
至于为何耗用如此长的时间录供, 他笑请记者自己向反贪会了解。
彭丽君或同步录口供
此外,根据哥宾星了解,彭丽君今早也同步在布城的反贪会录口供。
目前,反贪会已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调查林冠英涉嫌接受利益相关者贿赂。
但林冠英强调,自己与前屋主彭丽君在这项房产买卖上“你情我愿”,双方并未牵扯其他利益关係。
而彭丽君早前发布法定声明表示,她自愿以280万令吉价格脱售洋房给林冠英,其中未涉及任何利益交换。结果,巫青团之后举报她的声明含假资料。
不过,槟州总警长阿都嘉法前天宣布总检察署不会就彭丽君案采取进一步行动;总检察长阿班迪同一天下午却强调,案件仍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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