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雨周限首长任期动议被驳
巫统取消填海提案或可辩论
槟州议长刘子健一连驳回朝野州议员的5项动议,包括建议限制首长任期的动议,只有巫统州议员促请政府取消填海计划的动议成功过关,有机会在议会厅上辩论。
此前,朝野议员在即将召开的槟州议会总共提呈6项动议。
根据《当今大马》了解,唯一获得接纳的动议是巫统浮罗勿洞州议员莫哈末法立(Muhammad Farid Saad)促请政府取消填海计划的动议。
莫哈末法立是延续去年提呈的“填海动议”,再度明确要求取消槟岛南端的填海计划。有关建造3座共4500英亩岛屿的填海计划,是槟州政府建议用来落实交通蓝图的融资方式。
希盟后座议员动议被拒
至于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早前要求,议会辩论是否将限制首长任期为两届的修宪建议,提交给宪法委员会研究的动议,则因技术问题被拒于门外。
其它闯关未遂的动议包括,武吉登雅州议员王敬文要求议会改革的事项、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提出增设第一和第二副首长职的建议、及本南地州议员诺丽拉(Norlela Ariffin)促公账会稽查,2016年财政预算案和槟城交通蓝图合约和实施方式的2项动议。
莫哈末法立受询时证实,他的动议已被接纳。但据他所知,其余的动议皆遭驳回。
有趣的是,不被纳入议程的动议均来自希盟的后座议员。
网上留言哀悼民主死亡
郑雨周昨晚上载议长的回函至面子书后留言,当局以技术理由驳回他的动议,让他感到遗憾,并哀悼民主死亡。
“只要求交给修宪委员会讨论,研究及建议可行性……而已……也怕!民主已逝,三权分立何在?”
他也质疑,有不明人士干预此决定。记者尝试联络身在砂拉越的他解释唯不果。
根据议长的信件,郑雨周援引槟州议会常规第31、54、86、89、93和109E条文,来修订槟州宪法第7(9)条款的做法不正确。现有的7(9)条款只阐明,首长不能担任任何有收入的职位及不能积极涉及任何商业活动。
郑雨周动议犯技术错误
身在柔佛参与全国议长大会的刘子健受《当今大马》询及,是否仅批准一项动议和郑雨周的“干预论”时表示,只会在议会开始后才评论。
他指出,提呈动议的议员必定认为,本身的提案最重要及必须被批准,但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所提出的动议没有错误,或完全符合常规。
“只要动议符合常规、具有合理性、没有辞句错误等,通常都会被批准。这点可以从上次和本次议会反对党议员的动议也被批准,反映槟州议会的公平和民主。”
“郑雨周议员这次的动议是沿用错误的条规来提呈书面动议。一般书面动议是在 31条款下提呈,他却在提呈动议中,沿用一条根本和动议完全无关的109E来做提呈。暂且不论他的动议是否还有违法其他条文,单是错误沿用动议条文,就犯上‘技术错误’。”
“议会必须一视同仁,有错误就不能批准,否则难以服众。当然,他还是有权利在下次会期再提出同样的动议,不过必须确保没有重蹈覆辙。”
增副首长职位建议违宪
另外,李凯伦表示,议长共以两个理由拒绝他要求增设副首长职的建议。第一、会导致行政议员超出10人;第二、行政议会的成员需符合联邦宪法第8列表,第一部分的第2(b)条文。
有关条文阐明,州苏丹或元首需在大臣或首长的劝告下,从州议员之间委任不超过10名但不少于4名的行政议员。
诺丽拉则指出,议长回函要求她直接把2项动议提交给公帐会。
“既然如此,我会致函给公帐会主席丹纳( A.Tanasekharan)州议员。”
促三项动议提交委员会
王敬文方面,身在砂拉越的他说,议长也要求他直接把动议提交给议会常规委员会。
“我还在砂拉越,所以不晓得是否已收到议长针对动议的正式来函。”
身为公正党党鞭的王敬文早前尝试通过动议,推动议会改革的议程。他要求,议会常规委员会研究他建议的新条文,赋予议会更全面监督行政的功能和角色。
他在动议中建议,议会常规增设有关遴选委员程序的第105A条文,以阐明该委员会的运作流程和权限,包括召开听证会和传召证人等。同时,建议增设3个常设委员会,即地方政府委员会、县属与土地局委员会和政府单位、法定机构和官联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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