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无权窃听柔王储电话
柔行动党促政府出面解释
刊载: May 12, 2016 1:41 PM | 更新: May 12, 2016 3:25 PM
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昨天投诉电话遭警方窃听后,柔州行动党主席刘镇东今天表示,此事令人难以接受,政府应尽快出面解释。
下午3点24分更新
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昨天投诉电话遭警方窃听后,柔州行动党主席刘镇东今天表示,此事令人难以接受,政府应尽快出面解释。
“针对这次指控,全国总警长(卡立)和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必须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
刘镇东在今天文告表示,虽然东姑依斯迈偶有发表一些与国阵联邦政府不同的意见,但是这并不应构成他被监视的理由。
“事实上,政府不应该鉴于市民的政治动态或看法而对他们施加监视。”
未监视政治人物?
刘镇东也指出,他在2012和2014年,曾在国会下议院询及赋权政府监视通讯的法律,而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南丝苏克里(Nancy Shukri)在2014年的答复中指出,只要总检察署认为有关信息抵触法律而予以批准,那么警方可监听有关通信。
而授权总检察署赋权警方监听通信的法律,包括《刑事程序法典》第116C条文、“1952年毒品危险法案”第27A条文、“1961年绑架法案”第11条文、“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3条文、以及“2012年保安犯罪(特别措施)法案”第6条文。
刘镇东进一步指出,南希当时表明,自2009年以来,当局并未监视任何政治人物。
他补充,在更早前的2012年,时任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莱士雅丁回答其类似问题时指出,“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52条文,赋权检察官可允许执法和调查单位,对于可能在该法律调查或违反法律的通信,作出合法的监视。
“因此,民主行动党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允许政治部监视东姑依斯迈和/或政治人物的通信,同时敦促政府就其监听举措作出交代。”
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昨天自揭,电话遭人窃听,而且警方政治部还派员监视他与苏丹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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