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青团今早戴口罩到槟州议会外抗议,资讯自由法规定申请者签署法定宣誓书的条件抵触了自由资讯的精神,并要求反对党和后座议员在辩论时提出此课题。

槟民青年团代团长卢界燊之后在副团长普文(H.Puvaniten)和团员徐伟翔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形容,宣誓书的条件形如口罩,企图让申请者噤声。

“若政府无意撤销此条件,干脆废除整个资讯自由法好了。”

今年2月4日,槟州政府解密现朝州政府批准的60英亩填海计划(峇央珍珠35英亩和百安湾25英亩)合约,以便民众可以通过资讯自由法令申请阅读。当天,卢界燊第一时间到槟州秘书署申请以上合约。但在缴付100令吉程序费和285令吉复印费后,却被告知需先签署一份法定宣誓书,才能获得有关合约。

盼议员在辩论时争取

卢界燊表示,根据法定宣誓书,申请者只能使用文件作为个人参考和研究用途,这意味,公众和在野党不能自由使用相关资料来监督政府,或者引述其内容来做出对政府不利的举动。

“宣誓书违反了资讯自由的精神,显示政府没诚意推行资讯法。”

“他们在纳入签署宣誓书的新条款前,是否有寻求议会批准?抑或纯粹是行政议员本身的决策?若要贯彻透明原则,根本没理由要申请者签宣誓书。”

他呼吁议员、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一起合作施压槟政府撤销此不合理的规定,毕竟他们未来可能也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资料。

竞选承诺沦门面功夫

卢界燊提醒,推行资讯自由法是行动党在大选的竞选承诺,但如今已沦为门面包装。

“他们只想制造一种形象,即槟政府一直在推行有别于其它州属的政策。”

无论如何,他重申,不会签署宣誓书,以免打开缺口和先例让政府合理化此条件。

询及会否把案件带上法庭挑战,他说,此建议固然值得考虑,但现阶段希望议员先在议会的殿堂内争取。

避免滥用为商业目的

掌管资讯法的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见图)之后受询时表示,行政议会会适时检讨资讯法,包括收费和签署法定宣誓书的规定。过程中,他们需先咨询法律顾问、州秘书等公务员的观点。

“如果他(卢界燊)觉得要撤销,我们可带到行政议会内讨论,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他解释,宣誓宣誓书的考量是为了避免文件掉落在一些不适当的人的手中而被滥用,比如作为商业用途。

“当然,他有权发言和示威。事实上,我们在行政议会内也曾辩论此事。”

无法确认是否允引述

拉玛沙米接着表示,政府希望有一套保险机制防止文件被滥用,毕竟一些是相当新的资料。唯他表示,宣誓书其实未限制申请者使用相关资料的内容,比如在文章中引述。

询及是否只禁止原文刊登,他又不置可否,无法给予明确的答案。

针对马来亚大学讲师兼法学专家古达星(Gurdian Singh Nijjhar)也曾批评,规定申请者签署法定宣誓书的做法违背了本意,他说,也许前者不了解此项规定仅限于解密的文件。

“总之,我们可以不时检讨,毕竟这是个新的法令,我们也在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