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欲改善人权却难行?
云大舜归咎官方机构掣肘
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大马代表云大舜声称,虽然政府欲改善国内人权标准,但这项进程却卡在本身旗下的机构。
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大马代表云大舜声称,虽然政府欲改善国内人权标准,但这项进程却卡在本身旗下的机构。
他昨日出席驻马外国记者俱乐部(FCCM)会议时表示,自2013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UPR)后,大马外交部已建议,大马应签署更多人权条约、执行已签署的条约及改善人权标准。
“但当回到马来西亚,外交部准备好计划书,列出有关的课题及问题,并交由一个政府机构去执行,最后就卡在那里。”
“或者,他们会说,你必须先咨询总检察署,但据我了解,总检察署已有很多事务,他们没有能力处理这些。”
“之后毫无下文,若没有进展,就没有任何东西呈上内阁。”
他指,当人权委员会把改善人权的建议书,提呈给相关机构,也面临同样情况。
政府机构间没联系
云大舜是于4月1日受委为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大马代表,在与多个机构接洽后,他深深体会大马在改善人权标准上所面对的阻碍。
除了卡在政府机构,他也点出,政府机构之间也没有联系。
“我发现(政府机构之间)没有联系,所以有些时候是意外(没去执行),而非故意行为。”
他指,首相署部长刘胜权正调查这些障碍,希望能加快落实那些政府计划。
大马尚未签六公约
大马目前已签署3个联合国人权公约,即维护残疾人士、儿童及女性权益。
另外6个尚未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禁止酷刑、公民和政治权利、强迫失踪、反种族歧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保护移工的公约。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普遍定期审议,大约每4年在日内瓦人权委员会办公室举行,大马的人权纪录将于2018年再审议。
在上一次的普遍定期审议中,来自104个国家的代表拷问大马代表,多数促大马签署并承认另外6个国际人权文件,并执行那些已签署的文件。
大马负责言论自由
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上一次会议是于4月在雅加达举行,每个国家承诺执行至少一个人权计划。
而大马今年将执行与言论自由有关的计划,明年则有关水源及卫生权利。
云大舜指,他受托为东盟人权宣言第23条文,草拟一份有关言论与表达自由的说明书,他预计7月完成。
他说,这将关乎到媒体工作环境、条规、审查、保护媒体工作人员及消息来源等。
“当所有10名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代表接受这份草案,它将成为东盟标准,而我们会针对第23条文发表评论。”
他指,一旦东盟成员国赞同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就能打开人权保护大门,但若有一个国家反对,这份草案将不能获接受。
无论如何,云大舜呼吁各界,耐心等待及给东协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机会,去改善人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