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哈拉卡诽谤案需审讯
首相纳吉或要出庭供证
刊载: May 23, 2016 4:19 PM | 更新: May 23, 2016 4:28 PM
首相纳吉起诉伊党喉舌《哈拉卡》诽谤一案,高庭宣布此案必须进入审讯程序,这意味着纳吉可能将出庭供证。
首相纳吉起诉伊党喉舌《哈拉卡》诽谤一案,高庭宣布此案必须进入审讯程序,这意味着纳吉可能将出庭供证。
高庭法官邱秀琼驳回纳吉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申请,指有关“约制性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和“公正评论”(fair comment)的辩护,必须经过审讯,不能通过简易判决。
纳吉的律师哈法里占(Hafarizam Harun)透露,法官驳回纳吉的申请是因为牵涉案情中的事实与法律,因此只能通过完整审讯解决。
呈公账会报告无效
哈法里占(见图)也透露,法官认为纳吉提呈的公账会报告无法让他不经过审讯。纳吉是在4月7日提呈公账会报告给法庭,以证明自己就如报告中所指,和一马公司弊案无关。
“有鉴于此,我必须见我的客户(纳吉),寻求指示是否需要上诉。”
法官定在6月9日为此案做最后一次案件管理,并于6月23日开始审讯。
去年3月起诉哈拉卡
纳吉是在2015年3月18日入禀诉讼,将《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总编辑道菲雅耶,列为答辩人。
纳吉是针对由罗斯里所撰写,题为《一马公司资助利查的电影公司?(第二部分)》(Dana 1MDB biayai syarikat filem Riza Aziz?(Bhg 2))的文章兴讼。
根据诉状,纳吉声称这篇文章含有恶意针对他的诽谤字眼,指他滥用一马公司的资金。
他说,随着这篇文章的刊登,其声誉受到破坏,并在社交媒体和大众传媒,受到各种侮辱和羞辱指控的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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