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修法助无国籍儿童获身份
扎希:父母应向原籍国申请
刊载: May 23, 2016 7:30 PM | 更新: May 23, 2016 7:37 PM
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表示,政府无需修改法律,协助无国籍儿童获得公民身份,因联邦宪法已明确阐明申请成为公民的条款与条件。
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表示,政府无需修改法律,协助无国籍儿童获得公民身份,因联邦宪法已明确阐明申请成为公民的条款与条件。
他上周四以书面回复行动党武吉牛汝国会议员蓝卡巴星(Ramkarpal Singh)的提问时表示,政府无需修改相关法律,因这是父母的责任。
“如果孩子在马来西亚出世,向原籍国申请旅行文件与证明文件是父母的责任。”
蓝卡巴星是询问,政府是否打算修改法律,以让无国籍儿童自动注册成为公民。
不赞同使用”无国籍“
此外,阿末扎希也表示,不赞同使用“无国籍儿童”一词,因这些孩童并非无国籍,他们的父母是外国人。
“内政部要强调,指自己是无国籍并不正确。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国籍,是由父亲或母亲决定。”
“在我国出生的非马来西亚人,并不是‘无国籍’。”
根据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非政府组织“儿童之声”(VOC)此前估计,我国拥有15万名无国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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