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隆市闪电水灾无法受控制
副部长表明不赔偿遭殃车主
国会报道 吉隆坡两周前发生一场闪电水灾,导致许多汽车泡在水中,不少车主损失惨重。联邦直辖区部副部长罗加(Loga Bala Mohan)宣称,闪电水灾是天灾,因此政府不会赔偿车主。
国会报道 吉隆坡两周前发生一场闪电水灾,导致许多汽车泡在水中,不少车主损失惨重。联邦直辖区部副部长罗加(Loga Bala Mohan)宣称,闪电水灾是天灾,因此政府不会赔偿车主。
罗加今午在国会第二议会厅,回应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紧急动议时表示,凡属于天灾,吉隆坡市政厅就不必赔偿。
“你不能因为天灾,就惩罚任何人。”
“若我们可以控制雨量和风向,那么我们可以考虑(赔偿车主)。”
法庭谕令才会赔偿
努鲁(见图)在辩论期间,要求政府赔偿受到水灾所害的车主。在场的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也提出相同要求。
不过,罗加续称,车主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争取赔偿。
“他们可以尝试(兴讼)。倘若法庭指示赔偿,我们会赔。”
罗加补充,隆市政厅拥有疏忽保险,但不适宜用在赔偿天灾损失。
“我希望国会议员,能够区分天灾和疏忽差别。”
指雨量过大酿水灾
回溯水灾当晚,罗加(见图)说,隆市的端姑阿都拉曼路和端姑阿都哈林路闪电水灾,皆因雨量过大。
“两区录得每小时106.50毫米的雨量,而且是连续2小时豪雨,但我们的水沟只能承担70毫米的雨量。”
至于班底峇鲁路和马大吉隆坡校门水灾,罗加指出,附近的班底河和防洪池水满溢出,造成水灾。
“马大附近蓬勃发展,为该区带来庞大水量,(导致)现有排水系统无法负荷。”
配合涉及贪污调查
5月12日晚上,吉隆坡下起一场豪雨,导致端姑阿都哈林路、马大吉隆坡校门、孟沙路、士曼丹路、班底峇鲁和半山芭路发生闪电水灾。
数十辆汽车动弹不得,浸泡在水中。
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对此道歉,而吉隆坡市政厅声称愿意配合反贪会,调查闪电水灾是否涉及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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