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06分更新

一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媒体侮辱柔王储东姑依斯迈而惹祸,警方今早在吉隆坡逮捕他,并将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调查。

这名男子是29岁的玛苏(Masyhur Abdullah),其推特账户名字是“Keluang Man”。

柔州总警长旺阿末(Wan Ahmad Najmuddin Mohd)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证实,警方将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

“他是在吉隆坡被捕,所以他将会被带往柔州,我们也需要申请延扣,以进一步调查。”

转载柔王储用餐照

玛苏是在推特转载及评论,东姑依斯迈(见图)所上载的一张用餐照,只见王储的餐盘有一只躺着的“大象”,大象身体印上“首席执行员”(CEO)字眼。

王储这张照片相信是针对彭亨足球队早前与柔佛队的一场比赛,而影射彭亨足球队前首席执行员法里扎(Fahrizal Hasan)。

彭亨足球队昵称为“大象”(Tok Gajah)。

无论如何,东姑依斯迈之后已澄清,他上载这张照片没有影射任何人。

原本打算会见朋友

另外,玛苏一名不愿具名的朋友告诉《当今大马》,她本来应于今早在蕉赖会见玛苏,但当她于10点40分抵达时,已见到警方在那里。

她之后发现玛苏已被带往九哩(Batu Sembilan)警局,她便前往探访玛苏,当时她获准买食物及饮料给玛苏。

她指,玛苏接着于下午约1点被警方带往柔佛。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涉及“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在定罪后,若继续犯法,则可每天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