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查毕林冠英购房案
呈总检察长决定是否提控
刊载: May 25, 2016 8:29 PM | 更新: May 25, 2016 8:32 PM
反贪会开档调查槟州首长林冠英“购房案”多时,如今终于结案,且呈至总检察长阿班迪决定要否提控。
反贪会开档调查槟州首长林冠英“购房案”多时,如今终于结案,且呈至总检察长阿班迪决定要否提控。
该会今日发文告指出,阿班迪阅毕调查报告后,将决定会否提控林冠英。
“一旦阿班迪满意调查报告,则会采取相应法律行动。反之,倘若反贪会调查未有足够证据,则不会采取法律行动。”
该会也引述联邦宪法145条文,指总检察长拥有检控权。
双方澄清无利益关系
较早前,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调查林冠英涉嫌接受利益相关者贿赂。
但林冠英强调,自己与前屋主彭丽君在这项房产买卖上“你情我愿”,双方并未牵扯其他利益关係。
而彭丽君早前发布法定声明表示,她自愿以280万令吉价格脱售洋房给林冠英,其中未涉及任何利益交换。结果,巫青团之后举报她的声明含假资料。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