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足球队球迷玛苏(Masyhur Abdullah)因涉嫌在社交媒体侮辱柔王储东姑依斯迈而被捕,警方今日延长扣留他两天。

根据人民之声,警方明日也将再次申请延扣玛苏。

人民之声今日在推特写道:“彭亨足球队支持者玛苏被延扣两天。明天警方将再次申请延扣。”

警方是于昨日在吉隆坡逮捕玛苏,并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他。

手机及卡已被没收

另外,柔州总警长旺阿末(Wan Ahmad Najmuddin Mohd)发文告表示,警方已没收玛苏的手机及两张电话卡(SIM card)。

“柔佛警方劝请公众勿滥用社交媒体,发表令人反感的帖文而伤害及加重他人负担,且不顾及任何后果。”

“柔佛警方将严厉对付这些事情,肇事者将受到惩罚。”

转载柔王储用餐照

玛苏是在推特转载及评论东姑依斯迈所上载的一张用餐照,只见王储的餐盘有一只躺着的“大象”,大象身体印上“首席执行员”(CEO)字眼。

王储这张照片相信是针对彭亨足球队早前与柔佛队的一场比赛,而影射彭亨足球队前首席执行员法里扎(Fahrizal Hasan)。

彭亨足球队昵称为“大象”(Tok Gajah)。

无论如何,东姑依斯迈之后已澄清,他上载这张照片没有影射任何人。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涉及“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在定罪后,若继续犯法,则可每天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