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强暴受害者逾万
过去六年柔雪州案例最多
刊载: May 30, 2016 12:18 PM | 更新: May 30, 2016 3:15 PM
过去六年,强暴案件虽已逐年减少,但青少年受害者状况仍令人忧心。全国18岁以下的强暴受害者达1万2935人,12岁的以下受害者则有1096人。其中,柔州和雪州的受害者最多。
过去六年,强暴案件虽已逐年减少,但青少年受害者状况仍令人忧心。全国18岁以下的强暴受害者达1万2935人,12岁的以下受害者则有1096人。其中,柔州和雪州的受害者最多。
政府是于上季国会书面答复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再里尔(Zairil Khir Johari)的提问时透露,强暴案件已有逐渐减少的趋势。
而2010年至2015年期间,全国各地12岁至18岁的强暴受害者达1万2935人。其中,柔州人数最多,达2048人;雪州是1813人,吉打1261人,吉兰丹1222人。
12岁以下的受害者则有1096人,其中雪州有166人,柔州154人,沙巴128人,彭亨101人。
再里尔是提问,各州属2010年至2015年有多少18岁和12岁以下的强暴受害者。
导致受害者长期创伤
对此,政府在答复中表示,警方严正看待此事。
“性侵犯不只导致身体上的伤害,还侵害了尊严,导致受害者的长期创伤,特别是对于过于年轻的受害者。”
今年2月,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与联合国发表《2015年大马千禧年发展目标报告》,指强暴案从2010年的3182宗,减少至2014年的2045宗,但逾半案件受害者是16岁或以下的女性。
该报告也引述大马2000年和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童婚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在这之前,伊党议员则建议“以结婚解决强暴案”,引起强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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