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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黑色505”集会的其中15名社运分子,因非法集会和骚乱罪名成立,罚款2000令吉至6000令吉不等。

15名社运分子是参与2013年6月在国会外的“黑色505”集会,以抗议第13届大选成绩。

被定罪者包括昵称安妮婆婆的黄秀兰、外号“Chegubard”的青年团结阵线(SAMM)主席巴德鲁希山(Badrul Hisham Shaharin)、前学生领袖阿当阿迪及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主席萨万(Safwan Anang)等 。

被控非法集会及骚乱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143条文(非法集会)及147条文(骚乱)下被控,前者最高刑罚为监禁六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后者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Daud)裁决巴德鲁希山及其他9名被告罚款6000令吉,另外5名则罚款2000令吉。

巴德鲁希山在Whatsapp信息中透露:“我们正被带往法庭扣留所,如果不能缴付罚款,就会被带到监狱。”

他们的律师表示,将对此案上诉。

共15名社运分子罪成

五名被判非法集会罪成的是:莫哈末艾曼(Muhamad Aiman Hakim Zainal Arifin)、马志和(译音,Mah Chee Hoe)、唐章山(译音,Tong Chan Sang)、阿都拉哈山(Abdullah Hassan)和黄秀兰。

十名被判非法集会和骚乱罪成的是:诺拉兹玛(Norazimah Mohamad Nor)、阿末绍奇(Ahmad Shauqie Abdul Aziz)、阿末舒克里(Ahmad Syukri Che Ab Razab)、林舒培(译音,Lim Sue Pei)、萨万、艾迪诺(Edy Nor Reduan)、莫哈末萨尼(Md Sani Md Shah)、益山布卡里(Ekhsan Bukharee)、巴德鲁希山及阿当阿迪。

法官表示,因非法集会罪成的5名被告,若无法偿还罚款,将被监禁三个月;因骚乱罪成的10名被告,若无法偿还罚款则将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