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追查WSJ公开密函案件
料明日盘问国行情报组主任
《华尔街日报》上周公开国家银行密函,指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Good Star有限公司,是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所拥,警方料明日将向国家银行的情报组主任录供。
晚上7点38分更新
《华尔街日报》上周公开国家银行密函,指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Good Star有限公司,是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所拥,警方料明日将向国家银行的情报组主任录供。
消息人士告诉《当今大马》,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的一支特工队,明日将盘问这名负责洗黑钱案件的主任。
“这是确定外泄给《华尔街日报》的信函,是否属实的程序。”
消息人士继指,这支特工队接着也会向公账会成员录供。
“如果确定信是真的,我们需要确定,它是如何外泄。”
要先确定密函真伪
今日早前,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警方首先将确定,《华尔街日报》所公开的信函属实与否,而若信函属实,那将是官方机密文件。
他说,一旦警方确定此事,将调查谁有权接触这封信,以确认嫌犯。
“这是严重的事情,我们将千方百计地调查。”
询及警方会否调查,同样有权接触此信,并有可能外泄机密的公账会成员,卡立说,警方不会排除任何可能。
“所有我们相信能弄清楚此事的人,我们都会调查。”
他补充,警方迄今仍未逮捕任何人。
WSJ公开国行密函
上周,《华尔街日报》公布一封据称是由国家银行写给公账会主席哈山阿里芬的信函,这封志期4月6日的信函确认,Good Star公司乃刘特佐(见图)所有。
首相纳吉随后表示,国行总裁慕哈末已报警,要求彻查《华尔街日报》泄露政府机密文件。
哈山否认,Good Star公司是刘特佐所拥,但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却驳斥哈山的说法。
公司主人至关重要
Good Star有限公司的拥有权至关重要,因为可由此知道一马公司的资金是真的作为联营公司用途,或被移作他用。
公账会一马公司案报告揭露,一马公司未经董事局同意之下,擅自在2009年转账7亿美元至Good Star有限公司。这属于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营计划的10亿美元资金的一部分。
若Good Star公司真属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则此笔转账则没问题;但若其由任何与这项联营计划无关的个人或单位拥有,则将引起重大关注。
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早前拒绝确认Good Star公司的拥有者身份。
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已针对此事,向警方举报纳吉和和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