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课题死灰复燃之际,前首相马哈迪批评,伊党强推伊刑法,只会导致种族间同罪不同罚,无法彰显正义。

他今天在吉隆坡推介个人新书《年轻人,你好吗?》(Apa Habaq Orang Muda),在交流环节中回应伊刑法课题。

“若一名华裔和巫裔合谋偷窃,据他们(伊党)的建议,巫裔将被砍手,而华裔则只会坐牢2个月。”

马哈迪支持者所经营的面子书专页“Kelab Che Det”直播这场活动。

同罪同罚才符正义

马哈迪强调,只有公平的法律,才符合伊斯兰教义。

“(同罪异罚)公正吗?我不觉得你会认同。”

“同罪同罚才会符合正义。”

“在这个例子,刑罚不同,即是不公平,也就不符合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国非走极端

马哈迪续称,虽然马来西亚是个伊斯兰国家,但不代表我国就必须走极端路线。

“我们宣称一个国家为伊斯兰国,不表示我们就须极端,或不考量我国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国情。”

他补充,大马司法采纳普通法和伊斯兰法,但两法皆以正义为先。

“《可兰经》的42个章节说,你必须以公义下判。”

“我们应在使用普通法或伊斯兰法,贯彻此事。”

5月26日,巫统在毫无预兆下放行给伊党主席哈迪提呈伊刑法动议。不过,此举招致国阵盟党抗议,更声称他们蒙在鼓里,事先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