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与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阿都拉曼达兰继续就海底隧道计划隔空交锋。槟首长林冠英今天驳斥有意破坏第二大桥的指控。

“槟州政府强烈谴责阿都拉曼,因为后者指我们建造新的通道链接新关仔角至峇眼亚占,旨在破坏第二大桥。”

“槟州政府已经投资了数10亿令吉在峇都加湾,怎么会去破坏这条链接槟岛至峇都加湾的第二大桥?”

他今天发文告批评,阿都拉曼的说法属无稽之谈,尤其宜家2018年就要进驻、森纳美也签署了价值20亿令吉的兴建中小型工业区计划。加上,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将在此打造高科技园区,多所大学、医院也纷纷进入了动工期。

第三通道有利威北

他说,第三条通道是为了衔接威北及槟岛,确保两岸的平衡发展,特别是威北区的发展。因为目前威中及威南都已经拥有第一及第二大桥,仅剩威北未有任何连接线。

“让我再次说明,海底隧道是一项长达12年的计划,不会马上动工,而会等到苏丹阿都哈林大桥(第二大桥)2027年开始阻塞时才竣工。我们总不能等到面对问题时才开始筹划新通道,而要从现在就开始计划,并把日益成长的投资及旅游业考量在内。“

也是国阵策略总监的阿都拉曼昨天质疑,林冠英早前辩称海底隧道需征收30年收费,是为了避免破坏第二大桥。如今建议免收费的第三桥岂非意味已改变立场,而不介意影响第二大桥?

他也点出,既然槟政府似乎已完全支付“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的开销,为何还允许Zenith-BUCG集团征收海底隧道的过路费长达30年。类似的安排,不曾出现在马来西亚,甚至全球的任何特许合约中。

因成本较贵而收费

针对此,林冠英解释,槟州政府允许海底隧道拥有30年的特许权期限,其实是因为成本比建大桥高上许多所致。

“阿都拉曼认为,30年的特许权期限过长,不管是国内或者是国外都未曾签署如此长的特许权合约。看来阿都拉曼又再说谎了,事实上他不需舟车劳顿到国外去,单单在他眼前就有一个例子了,那就是我们的南北大道。”

“当年,南北大道一签就签署了30年的特许权合约,然后又延长了20年至2038年。此外,由雪兰莪州万津到霹雳州太平的西海岸大道,其特许权期限更是高达60年之久。”

“阿都拉曼也挑战我们说,为何当初我们反对国阵收过路费,如今我自己却要在海底隧道收费?我们引以为荣的是,过去8年来虽然打造了许多道路及桥梁,包括四条线道的大道,但都没收路费。最近更推介了价值2亿7500万令吉但同样不收路费的垄尾大道。”

“但比起建一座新大桥,海底隧道的价格将贵上一倍。槟州政府别无他法,唯有以土地交换及收取过路费的方式来帮补。无论如何,要是联邦政府批准州政府建设新大桥来取代海底隧道,我们省下来的钱,将会用来打造一座免收费的新大桥。”

为何害怕批准建桥

林冠英说,不幸的是联邦政府拒绝批准有关计划,还继续予以破坏,包括空中德士计划,并指示他们的人到反贪会检举,以便让海底隧道困难重重。

“我们必须谨记的是,有关基设工程由州政府自资,联邦政府一分钱都不必付。即便后者每年收取了槟州超过65亿的税捐,却可以完全无视对槟州的责任,现在,联邦政府还拒绝对槟州发出准证。”

“为什么联邦政府如此害怕批准槟州政府建设第三大桥?在这计划之下,联邦政府根本不必支出一分一毫。要是获得批准,槟州政府却无法履行承诺打造一座不收过路费的第三大桥,届时,国阵不就可以大声嘲笑我们‘讲就天下无敌,做就无能为力’了吗?”

“还是,国阵在害怕一旦我们成功建成免收费的第三大桥,就能彰显出一个以民为本的发展和一个以朋党为先的发展有何不同?”

劝林峰成循循善诱

此外,林冠英表示,槟州公共工程委员会主席林峰成其实已经三番四次回应阿都拉曼达兰的提问,以致感到气馁。

“无论如何,我还是指示林峰成要稍加耐心,像老师对比较迟缓的学生一样循循善诱,明天再次针对公开招标的37亿令吉海底隧道计划回应部长。”

“阿都拉曼是一名罕见不称职的部长,他怂恿我(针对山竹园课题)进行辩论,却在最后一刻临阵退缩逃到海外去。他只敢躲在自己的冷气部长办公室内无的放矢,不愿面对现实。”

范清渊:法庭上见

另一方面,爱国党副主席范清渊准备反起诉,“两岸三通一个槟城”承包商Zenith-BUCG集团和槟州政府,因为他们在恫言起诉他时,暗示他针对海底隧道计划的课题撒谎。

“与其给我正确的答案,他们以诉讼案来威胁我,要我闭嘴。身为政治人物和槟城人,我有权利提出这些问题。如果我的证据是根据谎言编造,就让反贪污委员会依法惩治我。”

他说,反起诉是为了捍卫自身的诚信和避免他们破坏其声誉。

“让我们在法庭上见。把案件带上法庭后,我将可以迫使槟州政府公开他们原本拒绝解密的文件,并为目前浮现的各道问题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