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58分更新

虽然吉隆坡高庭早前驳回首相纳吉,起诉伊党喉舌《哈拉卡》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申请,但纳吉成功上诉取得暂缓令,以展延案件审讯。

这意味着,吉隆坡高庭不会在下周三审讯此案,纳吉暂时不会上庭供证。

上周,吉隆坡高庭拒绝向纳吉律师哈法里占发出暂缓令,而哈法里占就针对高庭的决定,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今日批准批准哈法里占的上诉,同意发出暂缓令。

哈法里占(见图)告诉上诉庭三司,在纳吉起诉《哈拉卡》的案件中,纳吉已向上诉庭提出两个上诉,但上诉庭仍未对这两个上诉下判。

“如此一来,我们申请暂停审讯。我相信,答辩人(《哈拉卡》)不会反对。”

《哈拉卡》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兹(Mohd Faizi Che Abu )表示同意。

以法官东姑麦慕(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同意发出暂缓令。另两名法官是哈密苏旦阿都巴卡(Hamid Sultan Abu Backer)和阿玛迪(Ahmadi Asnawi)。

高庭之前驳两项申请

纳吉正向上诉庭上诉两件事。首先,他要求修改诉状,加入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告他在一马公司案清白无罪的内容。第二,纳吉要申请简易判决,无需传召任何证人供证。

由于吉隆坡高庭法官邱秀琼驳回上述两项申请,因此纳吉必须上诉至上诉庭。

若案件于下周三在吉隆坡高庭开审,纳吉将首度上庭,以证人身份供证。

去年3月起诉哈拉卡

纳吉是在2015年3月18日入禀诉讼,将《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总编辑道菲雅耶,列为答辩人。

纳吉是针对由罗斯里所撰写,题为《一马公司资助利查的电影公司?(第二部分)》(Dana 1MDB biayai syarikat filem Riza Aziz?(Bhg 2))的文章兴讼。

根据诉状,纳吉声称这篇文章含有恶意针对他的诽谤字眼,指他滥用一马公司的资金。

他说,随着这篇文章的刊登,其声誉受到破坏,并在社交媒体和大众传媒,受到各种侮辱和羞辱指控的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