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富豪刘特佐从生意伙伴陈金隆及Tanore金融机构处获赠名画“礼物”,而此封赠送信函的语句,竟和据称是首相纳吉从沙地王子接获的捐款信函高度相似!

刘特佐此前连连抛售毕加索、莫奈等大师名画,引人关注。美国司法部即在充公行动的诉状揭露,刘特佐透过代理人竞标画作,再以“礼物”形式送回给刘特佐。

诉状也列出2013年10月2日由陈金隆及Tanore金融机构致给刘特佐的信函内容:

“所有赠送给您的画作,不应被视为贪污之举,因为这违反公司和/或我的原则,而我个人也不鼓励任何(贪腐)行为。”

“这些礼物仅是表达谢意,我希望它会鼓励你继续在全球做好你的工作。”

支持纳吉发扬伊斯兰

而在今年3月,由澳洲广播公司(ABC)出示一份信函,称是出自沙地王子阿都阿兹玛吉之手。他在信中向纳吉(见图)写说,送出一笔3亿7500万美元的汇款,旨在支持纳吉把伊斯兰教发扬光大。

信函写道,上述巨额,乃出自王子的“感激之意”,他并不期盼纳吉任何回报。

“发出这封信函,是基于善意及澄清,我不期望因这份‘礼物’,而收到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个人利益。”

“这份礼物,不应被视为贪污之举,因为这违反伊斯兰教所为。我个人也不鼓励任何(贪腐)行为。”

“这礼物仅是表达我的个人谢意,我希望它会鼓励你继续在全球做好推广伊斯兰的工作。”

相似度“令人震惊”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执行主任仙蒂娅(Cynthia Gabriel,见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这些信函的相似语句着实“令人震惊”。

“这引起人怀疑,(信函)是不是由参与骗局的第三方所草拟。”

“无论如何,(信函提及的)条款说这些礼物不是贪污,无法为刘特佐和其他受益人从盗窃公款和贪污的罪名开脱。”

另一方面,律师沙立占则向《当今大马》指出,信函中的声明对于贪腐指控毫无帮助。

他说,重要的是一项行为是否能被视为贪污,无论是否有声明说这无关贪污。他说,法庭将会评估这笔馈赠是否构成贪污。

“如果他们说这是礼物,无关任何事,那他们必须证明是在没有任何考量和期待下免费赠送的,必须有此凭据。”

“但是单单(信函)并不能被视为辩护,你不能说:‘看看,这不是贪污,因为我有这封信’。”

知道礼物或被视为贪污

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邱进福(见图)也呼应此说法,他表示,任何人可以发函说任何他们想说的话。

他说,这些信函是“自利”的,而有人花费力气写下这类信函,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礼物可能会被视为贪污。

“写这样的信可以和两种状况切割,一是你真的没那么做(贪污),而是你真的想要掩饰。”

他也认为,这封信并不能说明什么,重要的是评估信函和行动涉及的事件和状况。

“我会认为,这项信函声明的价值,必须放在当时的事件和其他相关证据检视。”

四处收购一系列名画

美国司法部指出,一马公司透过高盛集团在2013年3月发行的30亿美元债券当中,有12亿6000万美元遭数人转移至Tanore金融机构在新加坡一银行账户,这些人包括刘特佐、陈金隆等。

随后,他们即四处收购一系列名画,为己所收藏,豪砸至少2亿3582万美元(当下汇率约为约9亿5600万令吉)。

诉状写道,Tanore透过陈金隆,再把佳士得拍卖行所购入的画作,送给刘特佐与乔尔麦法兰(Joey McFarland)。

诉状也详列陈金隆与刘特佐等人的电邮内容,还原“送礼”的过程。

常以“礼物”洗黑钱

诉状写道,洗黑钱者,一般会透过代理,在外购买资产,再以“礼物”的形式,归还真正购买者手中。

“基于上述事实,Tanore账户投票时,刘特佐在拍卖现场;而陈金隆随后把逾亿美元的画作送给刘特佐,起诉方指控陈金隆以Tanore账户购买画作时,充当刘特佐的代理,以掩盖其实是刘特佐以Tanore账户购买画作。”

另外,《路透社》报道,瑞士当局在美国要求下,已充公三幅与一马公司资金有关的名画。

瑞士司法办公室发言人说,当局充公的三幅名画是梵高的《La maison de Vincent a Arles》、莫奈的《Saint-Georges Majeur》与《Nympheas avec Reflets de Hautes Herbes》。

今年3月,澳洲广播公司“四角”(Four Corners)节目爆料,在26亿门之前纳吉户口已接受了未曾曝光的三笔汇款,分别来自沙地阿拉伯政府、沙地王子及一家海外空壳公司,共达逾2亿7500万美元(约11亿令吉)。

隔日,澳洲广播公司出示一封信函,指沙地王子阿都阿兹玛吉打算给予纳吉3亿7500万美元,旨在支持纳吉把伊斯兰教发扬光大,而不求任何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