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警方宣布,不会调查巫青团副团长凯鲁阿兹万举报“检调仨”一案,但民青团署理团长杨锦成认为,警方应从报假案角度出发,调查凯鲁。

杨锦成是一名律师。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引述法律,建议警方调查凯鲁。

避免开启先例

若非如此,他警告,警方则会设下先例,令愈来愈多人报假案。

“根据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警方应以报假案,调查凯鲁……我不是说他有罪,但肯定有案(可查)。”

“若没有展开调查,则会让人感觉有人报假案,但警方不会调查(报假案者)。”

他补充,人们或会以为报假案不会受到对付,而开始胡乱报案。

恶意骚扰他人

律师梁信友(见图)附和杨锦成所言。他点出,凯鲁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即“蓄意提供虚假情报”。

惟他指出,欲证明凯鲁有罪,则必须确认他早知报案内容是虚假的。

“他(凯鲁)须是知道(报案内容)信息是假的,他必是用警力伤害或骚扰报案中所提及的人。”

“鼓励举报罪案,附和公共利益,但有时人们恶意诽谤或骚扰他人。”

指凯鲁没证据

7月26日,凯鲁(见图)向警方举报,前一马公司案特工队的三名领导,指控他们未经许可,擅自交出机密情报。这三人是前国家银行总裁洁蒂、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和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凯鲁指控他们,涉及倒首相纳吉的阴谋。

全国总警长卡立是昨日以凯鲁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为由,宣布警方决定不会调查此案。

不过,凯鲁反称,本身报警成功挫败推翻首相纳吉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