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巫统党员凯鲁丁挑战总检察长阿班迪不控首相纳吉一案,吉隆坡高庭今日聆审是否发出准令开审此案。凯鲁丁代表律师哈尼夫指出,阿班迪表现如同纳吉的律师。

他说,阿班迪宣告纳吉无罪,还一一撇清纳吉的贪污嫌疑,表现就如同纳吉的辩护律师。

超越总检长职权

哈尼夫(图中右者)在书面陈词中表示,阿班迪为纳吉撇清嫌疑,已超越总检察长的职权。

“他(阿班迪)就像是代表纳吉提出辩护,表现如纳吉实际的辩护律师,超越总检察长的职权。”

“只要有证据证明纳吉曾接受好处,就是一宗贪污案,足可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下提出检控。”

“若纳吉真的有退还一笔钱,纳吉就必须在辩护中提出这点,而非由阿班迪代表纳吉辩护。”

今年1月,阿班迪宣布纳吉在26亿门中清白无罪。他声称,虽然纳吉个人账户曾收获6亿8100万美元(2015年汇率为约值马币26亿令吉)的沙地王室捐款,但纳吉已把其中的6亿2000万美元归还沙地王室

不满检长帮纳吉

哈尼夫表示,作为总检察长,阿班迪的职责应该只是确认,是否有足够证据提控纳吉。

他说,若有足够证据显示纳吉犯法,阿班迪就应采取行动。

他补充,总检察署应提出相互法律援助(mutual legal assistance),以推动国外的调查。

“他(阿班迪)看起来明显偏袒,偏帮纳吉。

哈尼夫批评,阿班迪指示执法当局把“捐款案”与“SRC案”关档结案。

他指出,阿班迪的决定毫无理由、非法、超越职权,已玷污总检察长的职位。

“单凭这一点,法庭就应批准这项司法审核。”

政府律师驳诉方

不过,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指出,法庭不能通过庭令、宣判或司法审核程序,质疑总检察长的酌处权。

“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下,总检察长不采取刑事提控的决定,不能受到司法审核,或不能受到审理。”

阿玛吉星在书面陈词中说,起诉人挑战总检察长关档的决定,根本不能成立。

他解释,这是因为,总检察长的指示,并不阻止反贪会在发现新证据后重新开档调查。

他也说,凯鲁丁没有法律地位入禀这项司法审核。

法庭将择定一个日期,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择日下判。

三方挑战清白论

凯鲁丁(见图)是于今年2月在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审核,要求宣判阿班迪受委无效,并且挑战阿班迪不提控纳吉的决定。

除了凯鲁丁,前首相署部长再益律师公会也已入禀司法审核,挑战阿班迪不控纳吉的决定。

吉隆坡高庭将分别聆审这3项司法审核申请。法庭预料将于8月25日聆审律师公会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