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泉安赴警局协查后被捕
录供四小时后获保释离开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黄泉安因批评已故伊党精神领袖哈伦丁掀争议,遭总警长点名敦促自首。他今午2点40分在律师雷尔陪同下,到槟岛东北县警区总部协助调查。
傍晚7点17分更新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黄泉安因批评已故伊党精神领袖哈伦丁掀争议,遭总警长点名敦促自首。他今午2点40分在律师雷尔陪同下,到槟岛东北县警区总部协助调查。
他在步入警局前,只对守候在外的媒体微笑和竖起拇指示意,全程没发言回应媒体的提问。
进入警局约4个小时之后,黄泉安于傍晚6点30分在雷尔和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等陪同下离开警局。不过,他被记者询及时不予置评。
雷尔透露,黄泉安在进入警局后就被逮捕,并在录取数份口供后才获得口头保释,意味总共被扣留大约4小时。而根据保释规定,黄泉安需在一个月后到警局报到。
“有两名警员是来自金马警区总部,一名则针对新山的投报录取口供。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他们给予很好的款待。我们准备随时跟警方配合,也可以再度来警局助查。”
警方援两项条文调查
根据雷尔,警方是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和《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
至于为何警方要耗上4小时录取口供,他说,"这个问题,你要问警方了。"
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任何人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而《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乃意图伤害他人宗教感受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隆市警方调查
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rash Wahid)今天较早向媒体证实,黄泉安已经于2点45分抵达警局助查,而负责向后者录供的调查官是来自吉隆坡的金马警区总部(Dang Wangi)。
“东北县警区也接到一些针对本案的投报,我们已经将之转交给金马警区总部。”
哈伦丁9月16日在美国史丹福医院,与世长辞,享年76岁。他的家属已尊重其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劳克林路伊斯兰教坟场安葬哈伦丁。
不过,消息传出后,部分网民藉机嘲笑和羞辱哈伦丁和伊党,而掀起风波。黄泉安则因推文“再见哈伦丁,愿世间和平”,而成为众矢之的。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9月17日对此发文告,表达遗憾,并声称黄泉安的言论并不敏感,而且也非行动党的立场。
无论如何,警方介入调查,除了敦促黄泉安向警方自首,在昨天更逮捕了另外3名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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