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在明年推出清真(Halal)标志,以区别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所制造的产品,但大马穆斯林消费人协会(PPIM)主席纳晋(Nadzim Johan)反对此事,认为那将引发混淆。

“这将导致混乱……这个新标志怎样与其他清真标志相互作用?当这些产品出口时,谁会认得这标志?”

纳晋今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访,回应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合作机构(IKIAM)将跟橡胶小园主发展局(RISDA)的合作项目。

《马新社》昨日报道,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合作机构与橡胶小园主发展局合作,在明年为穆斯林产品推出全新清真标志,以区分那些由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所生产的产品,同时协助橡胶小园主发展局小企业家和穆斯林企业家进军国内外的清真市场。

仅伊斯兰发展局有权力

纳晋点出,根据目前法令,只有伊斯兰发展局(Jakim)和各州宗教理事会,有权发出清真证书与标志。

他所指的是《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该法令阐明,违法者的最高刑罚,是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违法的企业,最高刑罚是罚款25万令吉。

纳晋也认为,新的清真标志也将制造不必要的竞争。

“联邦土地发展局可能也要发出自己的清真标志。或许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也要弄一个。”

他补充,若伊斯兰发展局和政府能花时间探讨发出不同的清真证书,而非增加另一种向人们课税的产品,那会更好。

在这之前,大马穆斯林消费者协会建议,伊斯兰发展局发出临时清真证书予小商人,好让他们能打入清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