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法定机构才有权颁发
伊发局指新清真标志违法
刊载: Sep 26, 2016 11:58 AM | 更新: Sep 26, 2016 12:54 PM
新清真标志引发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争夺。伊斯兰发展局(简称伊发局)提醒,橡胶小园主发展局(简称橡发局)推出新清真标志的做法,将有违现有法令。
新清真标志引发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争夺。伊斯兰发展局(简称伊发局)提醒,橡胶小园主发展局(简称橡发局)推出新清真标志的做法,将有违现有法令。
伊发局总监奥曼(Othman Mustapa)指出,橡发局若欲颁发清真标志,则必须先获得伊发局等的法定机构认证,才能避免违法。
奥曼昨日在面子书撰文,虽然橡发局有意良善,但其清真证书,仍需先获得伊发局、州宗教局或州宗教理事会的大马清真证书。
“此事是重要的,以免违反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该法阐明,在没有法定机构的批准下,任何人都不得颁发清真标志。”
“大马国际伊斯兰合作机构(IKIAM)及橡发局,有意向橡发局小园主生产的穆斯利商品,发出全新清真标志之举,将违反2011年商品事物法令(清真认证及标签)指令。”
“该指令清楚阐明,伊发局、州宗教局或州宗教理事会乃获授权发出清真认证的机构。”
不准乱发清真认证
他强调,当局不允许任何人或公司,胡乱发出清真认证。
奥曼也说,他将向橡发局求证,了解该局全新清真标志的详情。
《马新社》前日报道,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合作机构将跟橡发局合作,明年为穆斯林产品推出全新的清真(halal)标志。
橡发局主席扎希迪指出,该局发出的清真标志,旨在宣扬穆斯林企业家商品,区别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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