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新的申请仍然被要求签署法定宣誓书,槟民政党青年团代团长卢界燊披露,他至今已耗用大约1500令吉在资讯自由法的申请费上,惟仍一无所获。

针对此,他要求槟政府贯彻透明原则,废除强制申请者签署宣誓书的规定,同时发放他之前已缴费申请的全部文件。

保留禁牟利条文即可

卢界燊今天召开记者会说,随着槟政府上个月宣布将豁免申请者签署法定宣誓书的规定,槟城人原以为终于可以在“资讯自由法”的隧道中看到了曙光。

“令人惊讶的是,槟政府在10月6日的回函中通知我说,他们仍然在考虑我索取行政议会的会议记录申请,并照旧要我们先签署法定宣誓书。我是在9月19日申请查阅行政议会议决剔除北京城建集团(BUCG)的开会记录。”

“更糟的是,有关宣誓书的内容,跟几个月前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尽管州政府再三强调,已经放宽资讯自由法的申请,只禁止申请者使用文件作为商业用途,但最新的宣誓书依然不允许我们修改文件的内容,以致为政府制造负面的印象。”

“身为反对党,我难免要使用部分申请到的资料来撰写新闻稿和开记者会,并制衡政府的施政。如此一来,是否可能被诠释为抵触法定宣誓书的内容?要是政府只是要防止文件被滥用来赚钱,可以直接把此有关要求写入法令,不必额外要求签署宣誓书。”

拒签而无法获8份文件

根据卢界燊,政府之前基于他拒绝签署宣誓书,而一直未提供他申请的8份资料。

其中包括:(一)槟州政府和承包商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或得标书等批准文件、(二)Zenith BUCG委任顾问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详细设计和环境评估的合约,或得标书等批准文件、(三)总值3亿500万令吉的可行性研究、详细设计和环境评估的开支细目、(四)所有竞标“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的公司策划书、(五)槟政府跟Ideal Gim Ventures有限公司针对百安湾填海计划签署的合约、(六)槟政府跟玮力产业集团针对峇央珍填海计划计划签署的合约、(七)山竹园的招标文件、(八)行政议会针对剔除北京城建集团的会议记录。

另外,他说,槟政府也以其它滑稽的理由,如未持有相关文件来否决他的4项申请。

其中包括:可负担房屋的指南、完整的可负担房子计划名单,以及槟政府跟国云置地有限公司针对2项可负担房子计划签署的合约。

应为公共利益而解密

卢界燊表示,槟政府针对资讯自由法和宣誓书的说法有几个版本,且模棱两可。他提醒掌管此事务的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若真有诚意解密文件,槟政府可以援引资讯自由法的第11(2)条文来公开政府的机密文件和原本被列为豁免公开的资讯,只要有关做法带来的公共利益胜于其风险。

“身为一名拥有博士学位的前教授,你能否告诉我们,到底可负担房屋、海底隧道和填海课题,是否关乎公共利益?与其在演戏,你能否向民众展示一些政治决心?”

“资讯自由法是由他们草拟和通过的,拉玛沙米必然知道第11(2)条文。那为何他拒绝贯彻该条文的原则呢?他是否了解透明的真谛?”

“如果无所隐瞒,他们肯定很乐意为希望阅读相关文件的人士解密。若他们不情愿这样做,人民自然会假设他们有所隐瞒。所以说,“猫”(CAT,能干、问责和透明的简称)已彻底死亡。”

拉玛沙米在上个月披露,槟政府曾讨论是否修订资讯自由法,将原本只属于附属条例的签署宣誓书要求纳入法令,唯他们最终一致认为没必要。不过,一些媒体却误报,拉玛沙米宣布彻底取消宣誓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