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阿班迪传讯藐视法庭
林冠英要申请撤销准令
刊载: Oct 19, 2016 12:02 PM | 更新: Sep 4, 2018 6:57 PM
总检察长阿班迪要求宣判槟州首长藐视法庭一案,林冠英律师今日表明,答辩人将申请撤销阿班迪取得的法庭准令。
总检察长阿班迪要求宣判槟州首长藐视法庭一案,林冠英律师今日表明,答辩人将申请撤销阿班迪取得的法庭准令。
吉隆坡高庭是在9月21日发准令予阿班迪,以展开诉讼要求宣判林冠英藐视法庭。
林冠英律师哥宾星今日向高庭阐明,林冠英将申请撤销阿班迪的准令,而如果失败的话,林冠英将入禀另一项申请,要求撤销此案。
需时抄录记者会谈话
本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哥宾星是在内庭告诉法官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其当事人的意愿。
哥宾星说,他们需要更多时间,以整理与抄录林冠英记者会的谈话。
阿班迪即是指责林冠英,在这一场记者会发表的谈话藐视法庭。
根据哥宾星,法官哈妮琶已择定11月25日再次进行案件管理,以让他们提呈记者会记录文本。
冠英购屋案节外生枝
林冠英之前在槟城机构主办的伍连德医生座谈会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声称,他所面对的贪污指控是一项阴谋,而他最终将坐牢。
总检察长认为,林冠英这番言论等同指责法庭“捏造贪污指控”。因此,阿班迪在8月18日入禀单方面诉讼,要求宣判林冠英入狱,以惩戒其藐视法庭。
6月30日,林冠英因为“购屋案”在槟城高庭被控两项贪污罪。林冠英已经多次表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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