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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上诉外交部长阿尼法诽谤案遇挫。上诉庭三司驳回安华上诉,同时裁定他须支付10万令吉堂费。

领审法官乌米卡东(Umi Kalthum Abd Majid)表示,他们无法同意安华律师拉兹兰(Razlan Hadri Zulkifli)提出的论点,因此驳回上诉。

另一边厢,上诉庭三司部分同意阿尼法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针对堂费的反上诉(cross-appeal),裁决安华必须为这次上诉,以及之前的高庭审讯支付共10万令吉堂费。

沙菲宜原本要求法庭判安华支付其当事人15万令吉堂费,其中10万令吉属于高庭审讯,而5万令吉则是属于上诉庭审讯。

本案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和哈斯纳(Hasnah Mohammed Hashim)。

献议副首相职诱倒戈?

这次的诽谤案源自阿尼法于2009年5月14日于美国华盛顿一场记者会上的发言。他当时受询及安华第二肛交案件时,指控安华曾以副首相职献议他跳槽民联。

安华严正驳斥这种说法,并于同年5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阿尼法诽谤,索偿1亿令吉。而诉状把阿尼法分别以个人及外长的身份,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至于第三答辩人则是大马政府。

吉隆坡高庭西蒂卡迪查(Siti Khadijah Syed Hassan Badjenid)于2015年10月29日裁定安华败诉,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予阿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