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20分更新

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入禀高庭挑战出国禁令之举,取得重要突破。吉隆坡高庭今天给玛丽亚陈发出准令,批准她的司法审核申请。

高庭法官聂哈斯玛(Nik Hasmat Nik Mohamed)在口头裁决时表示,玛丽亚陈满足了司法审核的最低门槛。

“本庭发现,这并非无理取闹或琐屑无聊的申请,而且此案的审讯会是有意思的。”

令人莞尔的是,聂哈斯玛在下判之前,更询问玛丽亚陈是否在场,因为她希望一睹这位最近频频曝光的新闻人物。

玛丽亚陈最近因为领导净选盟发动火炬行,以及即将在11月19日上演的5.0集会,因此成为一时的风云人物。

批准获三千元堂费

聂哈斯玛也同意玛丽亚陈获得3000令吉的堂费。

玛丽亚陈于今年5月15日晚到机场准备前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不料,移民局把她拦下,告知她已被禁止出国。

玛利亚陈接着在7月28日入禀隆高庭,针对出国禁令提出司法审核,并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长列为答辩人。

玛丽亚陈要求法庭解除针对她的出国禁令,同时宣判出国禁令违宪和无效,两名答辩人发出这次禁令是越权之举,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违宪,同时禁止答辩人把她列入黑名单。

禁令侵害言论自由

代表答辩方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在下判之前,针对这次诉讼提出初步抗议,强调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不能受到司法挑战。

“联邦法院裁决,这是不能受审核的。此案根本不会成功,因为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乃有效的法律。”

不过,玛丽亚陈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反驳,强调出国禁令违反了其当事人的言论和表达自由。

他解释,玛丽亚陈是一名社运分子,而无法出国的情况,导致妨碍了她在外国的言论和表达自由。

律师引述丘雪梨案

古迪亚星更援引上周五甫下判的劳勿澳洲金矿公司起诉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诽谤案判例指出,法庭肯定了社运分子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玛丽亚陈另一名律师安美嘉表示,虽然有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的存在,但某些法规还是可以被判违宪,而他们这次就是要挑战它们。

古迪亚星表示,基于上述的原因,这次诉讼涉及玛丽亚陈的宪赋权益,因此它肯定不是无理取闹或琐屑无聊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