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欲传召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以调查在国会质询一马公司案一事引发争议。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促请国会议员勿滥用免控权;国会反对党领袖旺阿兹莎则批评警方传召之举已违宪。

阿莎丽娜发今天文告表示,联邦宪法第63条文阐明国会议员享有免控权,该条文同时阐明国会议员能够及不能在国会质问的事情。

因此她说,国会议员不能随意发言,以至污蔑议会厅。

“所有国会议员必须对他们的言论负责,不能任意滥用国会议员所拥有的免控权。”

“当有国会议员质疑及不尊敬议长的地位,那就令人失望,简直就是侮辱了议会。”

“所有国会议员理应善用这个议会,辩论对民有利的事情,包括他们选区的课题。”

指警方根据报案调查

阿莎丽娜也提到,任何曾入阁的国会议员必须遵守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下所作的宣誓。

“当警方要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或其他法令下调查任何国会议员,在野党不必慌张。

“警方是根据所接获的投报而采取行动。遭传召者是否已犯罪,交由当局调查。”

她说,在调查未有结果前,任何人都不应先下判断。

旺姐指言论没涉煽动

另外,旺阿兹莎今天也发文告表示,对胡斯尼遭警方传召盘问一事感到震惊。

她说,虽然警方已展延录供,但胡斯尼根本就不应受到传召。

“这是因为联邦宪法第63条文第2项‘国会特权’阐明,任何人在参与国会或任何委员会的程序时,他所发表的言论或投票不会受到任何法庭对付。”

“这清楚显示,一名国会议员有权在国会发言,其言论或投票不会受到任何法庭或任何法律所对付。”

“联邦宪法第63条文第4项则阐明例外,即有关第152条文、第153条文及第181条文提及的马来语、马来人特权、沙巴及砂拉越特权及王室特权,则有关违反煽动法令。”

但她指,胡斯尼所提及的一马公司案,无关煽动法令。

“在这个情况下,1972年煽动法令也无法使用,那只能用在公开政府机密文件。”

促警方勿传召胡斯尼

旺阿兹莎表示,联邦宪法第63条文有必要保护国会议员,以确保国会的民主,而任何滥用该条文的国会议员只能被呈上国会特委会查办。

“讨论一马公司案是一件关乎国家利益的事,因为这是大马历史上最大的金融丑闻,必须获得广泛的讨论空间,尤其是在国会。”

“所以我希望警方考虑到联邦宪法第63条文,不会传召胡斯尼盘问调查。”

她也希望议长能确保国会议员在联邦宪法第63条文下获得保护,且合理劝告警方。

“所有国会议员必须获得足够(发言)空间,且不受任何威胁,以确保大马未来的民主。”

警将会传召三前部长

10月24日, 胡斯尼在国会辩论2017年财政预算时,追问一马公司案。之后,国阵国会后座议员理事会主席沙里尔与首相署部长阿都拉曼达兰,异口同声批评胡斯尼的举动。

此外,另两名前部长慕尤丁与沙菲益阿达也相继在国会挑起一马公司案。随着国会议长班迪卡指称,慕尤丁辩论时提及的内容,部分或来自内阁,马来人联盟(JMM)报警指慕尤丁涉嫌揭露“政府机密”,违反官方机密法令。

警方已开档调查此事,昨日,警方昨日原拟传召胡斯尼前往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录取口供,惟之后展延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