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现未禁止外国金援
阿莎丽娜倡议修法管制
索罗斯金援案延烧,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建议,政府应该修改法令,以管制非政府组织及律师公会收取外国金钱援助的做法。
索罗斯金援案延烧,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建议,政府应该修改法令,以管制非政府组织及律师公会收取外国金钱援助的做法。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指出,最近传出数个组织收取国际金融大亨索罗斯的开放社会基金会资金,是令人担忧的事情。
“由于没有关于外国资金的限制或特别条规,因此收取外国捐款者的金钱或扶助金,从法律而言未必有错。目前,它们只有义务向当局,举报可疑的转账。”
也应管制组织联盟注册
因此,阿莎丽娜认为,政府应该修改法令,以管制给予非政府组织的外国资金。
“我认为,现在是时候向所有类别的组织,全面落实《1966年社团法令》和《1984年社团条例》。”
“不过,我们有需要重新定义社团法令,加入汇报接获捐款的程序,以确保健全施政、问责和透明,这间接导向大马更好的社会与社群发展。”
“这法令也应该提供空间,来管制非政府组织联盟的注册,如净选盟,以避免出现滥用的可能。”
不容外界干预大马主权
阿莎丽娜也认为,在政府打算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之际,也应该探讨关于律师公会收取扶助金、礼物、资产或金钱的事项。
“这是为了确保律师公会达到其最高目标,就是在不涉及个人利益或外界干涉下,捍卫司法。”
阿莎丽娜强调,大马是个主权国家,大马人应该自行解决分歧,不由得外人介入大马内政和政治。
“因此,我们不应向任何挑战国家主权与民主的事情妥协,任何爱好他们国家的负责任公民,既不应也将不会,向可能滥用此事的任何人妥协。”
律师公会承认收取援金
DC Leaks在10月底公布一份据称是开放社会基金会的会议记录,其中显示索罗斯(George Soros)在大马选举存有“个人利益”,通过开放社会基金会(OSF)的“马来西亚计划”,注资国内民间组织,支持干净公平选举。
净选盟坦承在2010和2011年分别接受开放社会基金会和美国国际民主研究院的资助,但它声称,这些资金未用在集会上,而且它们仅占2011年募款总数的11%。
律师公会移工、难民及移民事务委员会主席拉玛仄万(M. Ramachelvam)也承认,该委员会在2015年1月7日,接获索罗斯旗下开放社会基金会的1万5000美元(5万3757令吉13仙)援金。
OSF否认推翻政府阴谋
DC Leaks所公布的文件也提及默迪卡民调中心和《当今大马》。
不过,《当今大马》已澄清,开放社会基金会资金仅供《KiniTV》制作一系列和砂拉越有关的报导。《当今大马》收入以订阅和广告为主,而这笔资金只占一小部分的收入。有关《当今大马》的问责和透明制度,可点击这里了解。
至于默迪卡民调中心也已否认干政。
开放社会基金会随后披露,该基金会资助大马一些民间组织已有10年时间,以推广全球民主。不过,该基金会严正否认涉及倒大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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