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杨家伟办事回报丰厚
证人称得逾400万美元
前新加坡瑞意银行职员杨家伟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续审。控方第二证人吴思伟供称,他替杨家伟办事后,领取超过400万美元。
前新加坡瑞意银行职员杨家伟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续审。控方第二证人吴思伟供称,他替杨家伟办事后,领取超过400万美元。
吴思伟接受律师菲利普(Philip Fong)的盘问时表示,其中,他从杨家伟控制的Bridgerock Investment公司接收179万5000美元。
他指,接着他再协助杨家伟处理另一个涉及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的交易,再获得225万美元酬劳。
现年41岁的吴思伟目前失业,在上一次供证中,他表示自己是于2009年从事保险业时结识杨家伟,并指两人是朋友,但关系没有太密切。
曾协助杨成立基金
在上一次供证中,吴思伟曾胪列本身替杨家伟办过的事,包括曾在杨家伟指示下设立Bridge Global Managers公司(BGM),且担任董事;杨家伟接着于2012年接近他,要求他通过BGM公司协助处理另一家跟一马公司有关的空壳公司付款。
他说,杨家伟也寻求他协助,为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设立一个基金,本身只知道该名客户是阿尔巴(Aabar),但不晓得他的全名是叫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
根据吴思伟,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每次杨家伟拨电给他,他就跟杨家伟会面。
新国审一马洗钱案
杨家伟共面临11项控状,包括洗黑钱、伪造文件、欺诈。不过,其余的7项控状,留待明年4月另行审讯。
此前,杨家伟的前上司凯文告诉法庭,杨家伟在32岁时即已敛财2600万新币身家(约7800万令吉)。
凯文之后再供证,大马富豪刘特佐以每年50万元新币,雇聘杨家伟。
杨家伟的审讯会延续到11月11日。而杨家伟两名前瑞意银行同事,即易有志(Yak Yew Chee)与谢优芳(译音,Yvonne Seah Yew Foong)也被控洗黑钱罪,两人将在11月24日面对案件预审。
另一名马银行金英证券行职员洪伟庆(Kelvin Ang Wee Keng)涉嫌贿赂分析员,以粉饰一马公司投资评估报告。洪伟庆也将在11月17日面对案件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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