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认为,《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只是规范穆斯林,因此非穆斯林不应该妄自议论和反对该法的修订,否则就是故意找借口造成社会关系紧张。

哈迪今天发表长篇文告,阐述为何要修订355号法令,以提高伊斯兰法庭的地位。他表示,马来西亚独立近半个世纪,早已挣脱殖民统治,本该落实伊斯兰法但却遭致反对,宛如回到殖民时期。

他批评,“媒体的攻击误导穆斯林并恐吓非穆斯林,这只不过是为了廉价的政治目的。难道他们是独立后的殖民买办?”

他说,伊斯兰法庭与非穆斯林无关,因此应该予以尊重。“不要故意找理由,突然反对旨在提高伊斯兰法庭地位的355号法令,造成多元和谐的社会趋向紧张。”

伊教是联邦宗教

哈迪提醒,宪法载明伊斯兰是联邦宗教,因此非穆斯林不应该插手属于国家宗教方面的事务。

他说,法律是落实伊斯兰信仰的重要工具,因此穆斯林应该全力支持提高伊斯兰法庭的地位。同样的州苏丹也应该支持,因为他们是州属内伊斯兰事务的最高领导。

哈迪不满伊斯兰法庭的地位远远不如普通法法庭。“即便是伊斯兰高等法庭,其地位仍然低于县等级的推事庭。”

他严厉抨击外界误解伊斯兰法为残酷的律法,是谎言和错误。其实,普通法允许鞭刑,比伊斯兰法更残酷。而伊斯兰法的鞭刑(hukuman sebatan Syariat Islam)只是为了教诲犯错者和社会,而不像普通法的鞭刑那样,目的是虐待犯错者。

勿沦反伊教工具

哈迪也回应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张健仁在国会的质询,认为后者将修订355号法令,以提高伊斯兰法庭权限一事,和落实伊斯兰刑事法混淆在一起。

哈迪认为,伊斯兰刑事法已被曲解,成为全球反对伊斯兰的工具,马来西亚的非穆斯林不应该继续成为其工具。

他也驳斥伊党旨在加入国阵的指控,坚称该党深入群众,拥有庞大的基层,不会垂涎权力分赃而加入国阵。

但他称,伊党不奉行仇恨政治,会准备为了国家与人民利益而妥协,并举例当年513事件后,伊党就受邀加入国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