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首长林冠英起诉新海峡时报集团的案件今天开审,槟首长林冠英表示,该集团旗下的《每日新闻》去年针对他起诉前槟州巫青团团长赛胡仙( Shaik Hussein Mydin)的案件,做出不实报导而对他构成伤害。

有关新闻刊登于去年8月20日,并在同年12月18日勘误。

但是,林冠英不接受有关勘误,因为内容不符合他的要求。他要求,该马来日报在勘误中说明,赛胡仙已经撤回诽谤他贪污的指控,而他撤销案件是因为后者已向他道歉。

仿佛因犯错而和解

林冠英今早在高庭供证时说,负责撰稿的《每日新闻》记者西蒂苏菲(Siti Sofea Md Nasir)没有刊登2015年8月19日的完整和解判决书内容。

“我感觉被背叛,仿佛是我犯错。事实上,是赛胡仙收回他指我贪污的言论,并在内庭里二度向我道歉。”

尽管如此,他坦言,赛胡仙的道歉没有记录在和解判决书内,因为那是私底下在法官诺丁哈山前做出的道歉。

承审本案的法官为罗西拉约(Rosilah Yop)。

促刊登道歉和赔偿

巫统峇眼区部主席的赛胡仙去年撤回针对林冠英在山竹园课题上"贪污"和"撒谎"指控,双方因而对一宗纠缠数年的诽谤案达致庭外和解。

林冠英之后表示,赛胡仙在内庭当着法官面前向他道歉,唯赛胡仙旋即否认。林冠英的法津官员拉惹莎拉菲娜( Raja Syarafina Raja Shuib)之后出示赛胡仙在律师信中同意的和解条款,证明后者答应在内庭道歉,唯希望不要纪录在案。

双方和解后,《每日新闻》在题为“冠英撤回对赛胡仙的起诉”的新闻中指,林冠英在没条件下撤销案件。此事引起林冠英不满,感到被冒犯,因此要求《每日新闻》无条件地刊登道歉启事和赔偿。

在交叉盘问时,林冠英向新海峡时报集团的代表律师梁伟宏(Leong Wai Hong译音)表示,《每日新闻》的报导不实,由于第二段落指他无条件撤销案件,接下来的内容也无法反映事实。

9段新闻只刊登5段

记者西蒂苏菲以辩方证人的身份,接受诉方律师西蒙穆拉里(Simon Murali)询问时说,她去年8月19日提交了一则9个段落的新闻稿给编辑,但隔天刊登的新闻只有5个段落。

她被询及时说,没份参与决定刊登最终版本的新闻稿。

至于这是否是蓄意刊登针对林冠英的假新闻,她则否认。

她坦言,当法庭于去年8月19日读出和解判决书内容时,本身并不在场,但采访了赛胡仙之后在法庭外召开的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