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引述英国的成功例子,再次呼吁政府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律师公会IPCMC工作队署理主席菲道斯(Firdaus Husni),昨晚在律师公会一场谈论警队问责的论坛上说,为了去除警队的败坏因素,及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设立IPCMC是十分必要的。

“政府是时候成立IPCMC了,这种外在监督机制,有效地回应了警方在其他权限所面对的挑战。”

警方强烈反对IPCMC

IPCMC是针对警队的皇家调查委员会,于2005发布报告的重要提议。报告直言,警方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可信,经常失效。

前首相阿都拉政府当初承诺执行皇委会的提议,其中包括设立IPCMC。

然而,这项提议却遭到警方的强烈的反对,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弱化版”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

EAIC须有投诉才调查

在昨晚的论坛上,律师公会IPCMC工作队成员西华拉兹(Sivaraj Retinasekharan,见图)指出,EAIC不同于IPCMC,因为EAIC无权采取纪律行动,或建议提控特定案件。

他续指,不同于EAIC只有接到投诉后才能行动,IPCMC无需凭它所接到的投诉而行动。

菲道斯说,IPCMC并非新的提议,而是效仿用于监督英格兰和威尔士警方的“独立警方投诉委员会”(IPCC)。

“EAIC成立于2011年,然而IPCC成立于2004年。”

IPCC转介系统很出色

英国皇家大律师佩里安(Steven Perian)也有出席昨晚的论坛。他详细解释了IPCC的角色和职能。

佩里安说,IPCC的关键部分是其转介系统。

他解释,多数针对警方的投诉,是由相关的警方或执法机构处理,IPCC并无参与。

他续指,尽管IPCC网站提供投诉警方的表格,但表格只会转发至警员的相关部门,民众不必登录在该网站。

他说,如民众对警方的回应不满,或投诉没有被记录,IPCC可充当上诉工具。

然而,警方必须协助IPCC,查阅一些投诉和事故详情。

这些案件包括,任何涉及警方,导致死亡、重伤、严重贪污指控、和因歧视所产生的渎职指控。

“很大程度上,IPCC越快成立,调查便能越快开始。”

“这意味着它是独立的,它保护警员和(民众)家属。”

28天出扣留命案报告

佩里安说,针对警方扣留命案,IPCC会在28天内发表初步报告。

他说,IPCC的独立性,保护警方免受指控掩盖弊端,同时确保被告和嫌犯的投诉,得到认真的调查。

他说,如果IPCC决定,有充分的刑事犯罪证据,并符合公众利益来提控,这些案件可以交付皇家检察署(CPS)处理。

然而,皇家检察署的决定并非一锤定音,这些决定可以通过司法审核来撤销。

IPCC也可在调查后,向警方或其他组织给予学习建议,如应该怎样更改政策和培训。

接获这些建议的当局,并不一定要采纳建议,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56天内解释,将采取什么行动,及为何不作为等等。

不满意调查耗时太久

询及是否觉得IPCC还做得不够,佩里安表示,他多次觉得IPCC调查耗时太久,应被提控的案件,并没交给皇家检察署。

他接着说,IPCC有时得出错误结论,那么相关家属需诉诸司法审核。

“但是在很大程度上,IPCC其实做了大量工作,并将其交付给皇家检察署。”

“我知道,今年至少有两件案件,皇家检察署已表明不想提控,IPCC作出进一步地调查,再交回案件,以证明有更多证据提控这些人。”

我觉得,IPCC正努力保证英国警方更加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