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州议会昨日通过《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允许父母单方面替未满18岁的孩子改教掀议,玻州宗教司阿斯里却对此不知情。

阿斯里(Mohd Asri Zainul Abidin)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许多人也联络他,询问玻州议会昨日所通过的修正案一事。

但他目前身在国外,没有更多相关资料,因此无法回答媒体询问,而感到抱歉。

“我没有更多详细资料。”

“之后我会询问州政府,以取得资料。”

必须有能力照顾孩子

无论如何,阿斯里较后在面子书专页撰文强调,玻璃市宗教司局(Jabatan Mufti Perlis )所发出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宗教裁决(fatwa),已获玻璃市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Ps)批准。

他指,该宗教裁决指定,孩子的抚养权不根据父母的宗教,反之孩子的抚养权必须交给能够保障孩子福利的一方。

玻州议会昨日是在一票弃权,一票反对下,通过《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包括修正第117(b)条文马来文版本,即把“父亲和母亲”(Ibu dan Bapa)字眼改为“父亲或母亲”(Ibu atau Bapa)。

这意味着,父亲或母亲可以不必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即可单方面替未满18岁的孩子改教。

玻璃市州务大臣阿兹兰曼(Azlan Man)表示,这项修宪也是为符合相关条文的英文版本所使用的“parent”字眼。

马华传召州议员解释

玻州议会共有15名州议员,其中两人是在野党,即公正党英特拉稼秧岸州议员曾敏凯与伊党双弄州议员莫哈末苏克里。而非穆斯林州议员则有2人,即曾敏凯与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

投反对票者是曾敏凯,而许福光则弃权投票。

由于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没有参与辩论即弃权投票,马华中委会将传召许福光解释。

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之后表示,许福光应该参与法案辩论以表达马华的立场,再以实际行动抗议该修正案,而非在没有参与辩论下即弃权投票,马华中委会将传召许福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