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维持吉隆坡高庭的裁决,不允控方以国安法令来扣留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凯鲁丁与律师郑文杰。

以东姑麦文(Tengku Maimu Tuan Mat)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控方的上诉并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三司维持吉隆坡高庭去年11月18日的裁决

可继续保释外出

不过,凯鲁丁与郑文杰仍在刑事程序法典与证据法令下被控,但两人能在审讯完结前,继续保释外出。

相对的,若他们在国安法令下被扣留,一旦被控上庭就不能保释外出,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不过,控方仍可向联邦法院上诉。

去年10月,凯鲁丁与郑文杰遭警方援引国安法令扣捕。之后,两人双双被控上庭,罪名是企图破坏国家银行与金融服务。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及34条文同读下被控。若罪名成立,两人将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

去年一马公司案爆发后,凯鲁丁与郑文杰到法国、英国、瑞士、香港和新加坡举报一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