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15分更新

上诉庭今日推翻低阶法庭的裁决,宣判前学运分子萨万(Safwan Anang)抵触煽动法令的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以上诉庭法官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决,萨万罪名不成立。

巴拉萨在宣读判词时说,法庭必须客观地评估,萨万所谓的煽动言论有无煽动倾向,正如已故行动党领袖卡巴星的案例,或那只是一番政治辞藻。

“我们详细阅读了(萨万的)言论,并同意这番言论没有煽动倾向。”

“因此,控方无法证明,上诉人(萨万)在地庭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应该无罪释放。”

撤销萨万控罪

上诉庭谕令撤销萨万的控罪,并驳回总检察署的交叉上诉。

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是莫达鲁丁(Mohtaruddin Baki)及查卡利亚(Zakaria Sam)。

萨万在闻判后,如释重负。他在审讯室外受访时誓言,继续争取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

“我们相信这是一个非常好与非常正面的信号,可让我们继续争取废除煽动法令,而政府也应该聆听法庭所释放的讯息。”

“上诉庭宣判我无罪释放,这是法庭所释放最为强烈的信号。”

“这显示,政府应当开放聆听人民的心声与批评。为何批评政府的人要被控煽动?”

被控煽动罪名

萨万是前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主席,目前则担任净选盟执委。他被控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于隆雪华堂一项讲座上演讲时,发表煽动言论,而地庭于翌年9月裁决他罪名成立,需坐牢10个月。

在同一个活动上,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前副首相嘉化巴巴次子淡林嘉化、社运领袖哈里斯(Harris Ibrahim)与希山慕丁莱斯也面对同样的罪名起诉。

但经上诉后,尽管高庭维持罪成判决,却将萨万刑罚降低为罚款5000令吉。萨万和控方两方较后皆向上诉庭上诉,前者意图推翻罪成判决,而检方则要求恢复地庭的监禁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