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审讯戳破沙地捐款论
C4促总检察署重查一马案
新加坡一马案审讯爆出更多内情后,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认为,官方的26亿门“沙地捐款”解释已被戳破,因此总检察署立即重新开档,调查一马公司丑闻。
新加坡一马案审讯爆出更多内情后,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认为,官方的26亿门“沙地捐款”解释已被戳破,因此总检察署立即重新开档,调查一马公司丑闻。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创办人仙蒂娅今天发文告表示,一马公司案出现新进展,除了安勤银行新加坡分行前经理施图尔辛格涉嫌一马公司洗钱案认罪,更揭发刘特佐利用“陈金隆”名义,处理安勤银行账目的汇款。
她说,刘特佐利用“陈金隆”名义向安勤银行开账户,其中两个账户分别以Tanore和Granton公司之名所开,而陈金隆是这些公司的受益拥有人。
她指,这些涉及“陈金隆”名义及可疑的大量汇款显示,刘特佐与纳吉之间有共谋。
仙蒂娅接着要求总检察署根据几个事实,重新开档调查一马公司案,即:
(一)汇入纳吉的基金(6亿8100万令吉)是来自刘特佐(即Tanore公司受益人),而非总检察长之前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者。
(二)从纳吉个人银行账户的基金(6亿8100万令吉)最终转回给刘特佐(即Tanore公司受益人,而非如总检察长所声称的沙地阿拉伯捐款者。
检讨拒援瑞士决定
仙蒂娅也要求总检察署重新检讨它拒绝法援瑞士的决定,即提供法律援助以调查一马公司案。
她强调,大马身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的签署国,有义务在该公约第43条文及第44条文下,与其他签署国合作打击贪污。
“在第43条文及第44条文下,针对正调查一马公司案的瑞士及其他国家,总检察署有必要给予他们全面合作。”
她也说,刘特佐利用“陈金隆”名义,大规模盗窃公帑,明显是一马公司案最大的得益者,因此总检察署应根据新加坡法庭这些新揭露,提控刘特佐。
刘用“陈金隆”汇款
施图尔辛格(Jens Sturzenegger)在新加坡被控16条罪状后,他上周承认6项罪名,被判入狱28周与罚款12万8000新元。
施图尔辛格是瑞士人。他承认隐瞒数额达十亿计的可疑交易,及为了保护刘特佐的利益,不惜欺骗当局。审讯中也揭露,刘特佐利用其生意伙伴陈金隆身份来处理银行汇款,而施图尔辛格却知情不报。
在美国司法部所发起的充公行动中,刘特佐与陈金隆一样被点名,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
根据新加坡总检察署的法庭文件,陈金隆是4家在安勤银行开账户的公司受益拥有人。
这4家公司分别是Tanore金融机构、Granton地产控股有限公司、Westfield集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Midhurst贸易有限公司。
新加坡法庭文件指出,在2012年3月,Tanore和Granton公司账户一共获得12亿6500万美元的汇款。
美国司法部诉状指出,一名“一号大马官员”窃取了7亿3100万美元。其账户于2013年3月汇入6万8100万美元(26亿令吉),而这笔钱源自Tanore金融机构在新加坡安勤银行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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