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审理选区重划案件
雪州指证未用新选民册
雪州政府起诉选委会一案今日开审,雪州政府向高庭表示,选委会在推动选区重划时,没有使用最新的选民册。
雪州政府起诉选委会一案今日开审,雪州政府向高庭表示,选委会在推动选区重划时,没有使用最新的选民册。
雪州政府代表律师赛鲁斯(Cyrus Das)在陈词时表示,最新的附加选民册是于2016年公布宪报,但选委会却使用2015年最后一季的选民册。
“他们不能忽视附加选民册。”
赛鲁斯也是前律师公会主席,他点出,选委会是在2016年9月建议选区重划,却使用2015年的最后一季选民册。
除了赛鲁斯,雪州政府的代表律师还包括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律师德力弗南德斯(Derek Fernandez)。
选委会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苏扎娜(Suzana Atan)及阿兹占(Azizan Md Arshad)。
此案由司法专员阿兹祖(Azizul Azmi Adnan)审理。
不应影响地方政府
此前,雪州政府曾质疑选委会使用不准确及资讯不完整的选民册,因此于2016年提出选区重划的建议应属无效。
律师德力弗南德斯表示,雪州政府质疑,选委会在提出选区重划建议前,应考量到地方政府的地方联系,避免为地方政府行政带来不便。
“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将在选区重划建议后,受到地方联系和不便等问题影响。”
“选委会必须遵守联邦宪法第13附录,在提出(选区重划)建议前必须考虑那些因素,但证据显示他们没那样做。”
他说,至今选委会也仍未提出理据阐明,如何推动选区重划程序。
法官择定此案2月7日续审。
隆高庭准审核申请
雪州政府是于去年10月19日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以阻止选委会的选区重划建议。
雪州政府要求法庭宣判,选委会于2016年9月15日提出的选区重划通知与建议、用于重划选区的选民册及重划雪州选区的计划草案,通通无效。
雪州政府也要法庭谕令选委会,按照联邦宪法第13附录,发出新的选区重划建议通知书。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12月16日批准雪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也发出暂缓令,暂停选委会为雪州所有国州选区重划举行公听会,即日生效至明年1月20日的审讯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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