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德兰扣留所命案:
政府上诉廿万惩罚赔偿判决
刊载: Jan 27, 2017 4:39 PM | 更新: Jan 27, 2017 4:43 PM
政府不满高庭的20万令吉惩罚赔偿判决,已就詹德兰(P Chandran)扣留所命案的民事诉讼提出上诉。
政府不满高庭的20万令吉惩罚赔偿判决,已就詹德兰(P Chandran)扣留所命案的民事诉讼提出上诉。
詹德兰家属的代表律师维瓦纳丹(M Visvanathan)向《当今大马》证实,政府已经入禀上诉。
“我们接到一份志期1月20日的信函,确认(对方提出)普通(惩罚)赔偿的上诉。”
印裔男子詹德兰4年前死在金马警区扣留所,家属因此民事起诉警方及大马政府,而吉隆坡高庭于今年1月9日宣判警方及大马政府失职,必须赔偿詹德兰家属35万7500令吉。
这些赔偿包括:3500令吉特别损害赔偿、1万令吉丧亲赔偿、14万4000令吉失去依靠赔偿及20万令吉惩罚赔偿。
挑战另外三种赔偿
不过 ,必须注意的是,政府承认其责任,并没有上述其他类型的赔偿,即特别损害赔偿、丧亲赔偿和失去依靠赔偿。
另外,联邦法院也发出准令予政府,寻求阐明支付惩罚赔偿的问题。政府认为,亡者没有获得惩罚赔偿的资格,这种赔偿应该只给活人。
詹德兰生前是一名司机,他在2012年9月6日被捕,并且关押在金马警局扣留所。但他却在4天后被发现死在扣留所。
家属控诉警方阻挠家属提供药物,导致詹德兰死亡,而吉隆坡验尸庭曾于2015年1月16日宣判,蕉赖与金马警区未提供药物和治疗予詹德兰,导致他在扣留所死亡,属于非法行动。
吉隆坡高庭较后支持验尸庭裁决,批评警方失职,没有及时和充分照顾詹德兰,因此必须赔偿詹德兰家属35万7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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