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内政部长监狱局长
律师要求立即释放安华
刊载: Mar 4, 2017 5:56 PM | 更新: Mar 4, 2017 5:57 PM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入狱逾两年,其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已正式致函内政部长及监狱局长,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安华。
苏仁德兰今日发文告表示,安华代表律师是援引1995年监狱局法令第43条文要求释放安华,该条文允许监狱局长释放任何正在服刑的人。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入狱逾两年,其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已正式致函内政部长及监狱局长,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安华。
苏仁德兰今日发文告表示,安华代表律师是援引1995年监狱局法令第43条文要求释放安华,该条文允许监狱局长释放任何正在服刑的人。
他说,律师已于3月3日正式致函给内政部长及监狱局长,要求立即释放安华。
他说,律师也在信函中胪列释放安华的理由,包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任意拘留工作小组曾于2015年9月15日宣布,大马当局非法逮捕安华,并呼吁大马当局立即释放安华。
“因此,他(安华)持续被关押已破坏大马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及声誉。大马是联合国成员,绝对不能忽视联合国小组的宣布。”
指安华拥有国际地位
他说,释放还包括安华是一名前副首相及在野党领袖,在国际上拥有地位,且是世界所知的进步穆斯林领袖。
“身为希盟领袖,他(安华)获释非常重要,对国家的民主程序健康及适当。”
他说,安华至今也已服刑超过两年。
“因此我们呼吁内政部长及监狱局长迅速采取行动,立即指示释放安华。”
安华是于2015年2月10被判肛交罪成,入狱5年。安华一直坚称这是一宗政治阴谋,以摧毁他的政治生涯。不过,政府已经驳斥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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