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出国禁令去年解冻
惟律师促阻当局任意行事
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去年准备前往韩国领取“光州人权奖”时,被告知禁止出国。如今禁令虽已解除,但玛丽亚的律师要求法庭禁止内政部和移民局任意颁布禁令。
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去年准备前往韩国领取“光州人权奖”时,被告知禁止出国。如今禁令虽已解除,但玛丽亚的律师要求法庭禁止内政部和移民局任意颁布禁令。
玛丽亚陈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今天在吉隆坡高庭说,玛丽亚的出国禁令虽已解除,但她的司法审核申请并未获得完善解决。
他说,玛丽亚在申请中也要求法庭限制移民局和政府,不得任意颁布出国禁令。
违自然正义原则
古迪亚星说,移民局和政府以批评政府为由发布出国禁令,在程序上不公。移民局事后更颁布通令,指持有大马政府发出的护照之公民,不得出言批评政府。
“(颁布禁令)这在程序上不公,也违背自然正义原则。”
他指,移民局在去年1月15日左右就禁止玛丽亚陈出国,这是因为她参与1月23日的反跨太协议(TPPA)集会,也同时举行其他抗议活动。
“隆市厅当时已批准1月23日集会,因此那不是非法集会。(反跨太协议)集会还没举行,移民局怎么能在更早(15日)就颁布禁令。”
阻当局再限出国
古迪亚星(见图)也引述,2001年沙亚南高庭针对公正党青年团长依占特别助理阿都干尼(Abdul Ghani Haroon)的判决。
“当时,法官希山慕丁尤诺斯(目前是退休上诉庭法官)发出禁令,阻止警方再捕阿都干尼。因此,法庭目前也可发出禁令(阻止当局再限制玛丽亚出国)。”
玛丽亚的出国禁令在去年5月17日就解除,即5月15日光州人权奖颁奖礼的两天后。不过,政府律师在上周才将此事告知玛丽亚的律师。
“为何政府需要花上九个月,才告诉当事人禁令已解除?”
古迪亚星说,尽管移民局法令第59条文和第59A条文不允许司法审核,但这项出国禁令却违反了玛丽亚的宪赋权利。
律师指毫无歧视
另一方面,联邦高级律师三苏(Shamsul Bolhassan)在庭上说,大马政府提供护照给公民是项特权,并非赋予公民权利出国。
他引述移民局法令第59条和第59A条文,指当局的决定无法通过司法审核挑战。他也说,持有大马护照者不获允出国,并非一项歧视。
三苏指,玛丽亚的禁令已解除,此案件应以完成。而法官聂哈斯玛(Nik Hasmat Nik Mohamed)定于4月27日下判。
赴韩前被禁出国
玛丽亚陈于去年5月15日晚到机场准备前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不料,移民局把她拦下,告知她已被禁止出国。
玛利亚陈接着在7月28日入禀隆高庭,针对出国禁令提出司法审核,并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长列为答辩人。
玛丽亚陈要求法庭解除针对她的出国禁令,同时宣判出国禁令违宪和无效,两名答辩人发出这次禁令是越权之举,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违宪,同时禁止答辩人把她列入黑名单。
去年10月,吉隆坡高庭给玛丽亚陈发出准令,批准她的司法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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